●本报记者 杨彩霞/文 通讯员 杨建民/图
长城,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与灿烂文化的代表性建筑,是历史留给世界独一无二的文化遗存,1987年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习近平总书记在给北京市八达岭长城脚下石峡村乡亲们的回信中强调,长城是中华民族的代表性符号和中华文明的重要象征,凝聚着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和众志成城、坚韧不屈的爱国情怀。保护好、传承好这一历史文化遗产,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呼和浩特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历史文化悠久、自然景观多样、民俗特色鲜明。敕勒川、阴山下,万里长城与滔滔黄河在这里紧密握手,多姿多彩的各民族文化在这里交汇融合,是多元一体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回民区、赛罕区、土默特左旗、武川县、和林格尔县和清水河县共有战国、秦、汉、北魏、金、明历代长城达657.97千米,单体建筑及相关遗存1096余处,这些是我国长城的重要组成部分。
呼和浩特地区长城时代跨度大,分布区域广,历史文化内涵极为深厚,是内蒙古乃至全国长城历经时代最多、分布范围最广的地区之一。
呼和浩特地区的长城迄今已有 2300 多年的历史,在民间流传着许多关于长城的传说和故事,包括赵武灵王胡服骑射、秦始皇跑马修边墙、昭君出塞等等。这些故事被一代代人讲述下来,形成了呼和浩特长城文化的丰富内涵,成为长城穿越时空联系古代与现代的文化纽带。
进入新时代,长城保护工作被赋予新的内涵。
2006年实施的《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中,明确把长城列入文物保护范围。
2015年开始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自治区境内长城保护工作的意见》。
2017年发布《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自治区境内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2022年,为对区域内长城保护与利用进行统筹规划,自治区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长城保护规划》(2021-2035)。
2022年11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批准了《呼和浩特市长城保护条例》。该条例的出台,对于进一步加大呼和浩特市长城保护工作力度,依法严格保护,更好发挥长城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独特作用具有重要意义。为更好地保护长城,自治区在2007年至2010年组织开展了长城田野调查工作,基本摸清了全区历代长城的规模、分布、构成、走向等基础情况,建立了详实的长城记录档案,先后整理完成6部长城资源调查报告。
自2016年以来,自治区累计投入长城保护资金近1.5亿元,实施抢险加固、保护修缮、环境整治、防洪堤坝、保护围封、冲沟治理、安全防护等工程102项(国保33项、区保69项),有效保护了长城遗存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历史风貌。
此外,全区103个旗县(市、区)统一配发无人机,聘用长城保护员1380人,累计投入巡查经费1100余万元,实现长城巡查人防技防全覆盖,创新了长城保护模式。
内蒙古域内长城点多、线长、面广,要大力弘扬长城文化,就需要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夯实长城保护的社会基础、群众基础。
与此同时,自治区将长城资源与旅游发展相融合,组织编制完成《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内蒙古段)建设保护规划》《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内蒙古段)实施方案》,争取中央资金5608万元、其他投资1904万元,支持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坡根底秦长城、清水河县明长城、包头市固阳县秦长城3个国家长城文化公园建设项目。
从古至今,内蒙古域内长城以其苍茫雄峻的风姿,让人感受到北疆独有的文化魅力。
胡服骑射、秦直道、昭君出塞、盛乐古城、《敕勒歌》、走西口与闯关东、长城抗战……内蒙古域内的长城见证了北疆大地的无数史诗。
如今,自治区实施了30多项长城保护维修项目,40余项围封项目;全区12个盟市均已建立长城档案,并向社会公布了长城墙体、壕堑、单体建筑、关堡和相关设施等13728处长城遗存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各地文物部门在长城沿线设立保护标志牌1413块、保护界桩8936个、保护说明牌326块,基本实现了保护标志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