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梁婧姝)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获悉,为切实筑牢粮食安全防线,保护农牧民合法权益,今年以来,自治区公安厅开展了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全区各地公安机关联合农牧、市场部门对种子、农药、兽药、饲料等农资经营摊点开展联合检查230余次,检查集中经营销售点700余处,梳理核查网络平台、群众举报销售伪劣农资线索32条,立刑事案件5起。
为避免农牧民群众购买到假劣农资,我区公安机关提醒农牧民购买农资要到固定场所、证照齐全的农资经营单位购买农资。不购买无证经营商贩和流动商贩的农资,要谨慎通过网络购买农资,注意辨别购物网站的合法性,查看商家有无营业执照和农资生产或经营许可等手续,选择第三方支付系统按流程交易,收货时要先验货再签收,购买后注意保留网购凭据。要妥善保管购买凭证,向经营者或销售方索要购销凭证,注明农资品种、名称、数量、价格、销售者签名或盖章等信息。将购销凭证连同产品包装物、标签等妥善保存好,以备出现质量等问题时作为索赔依据。如果购买和使用农资后发现质量问题,要保留各种购销凭证、产品包装、剩余农资等证据,保护好药害或受损现场,及时向农牧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涉嫌犯罪的可向公安部门报案。
同时,我区公安机关将加大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教育力度。用好手机微信群、短视频等新媒体宣传手段,进一步提升经营者查验农资生产企业资质意识,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做好购销台账记录;及时向农牧民群众推送农资购买知识、农资识假辨假、网购风险提示等宣传信息,提高农牧民群众识假辨假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