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宋向华 通讯员 李燕)今年,首府财政预算安排人才专项资金1亿元,截至4月20日,已累计拨付1448.78万元,用于我市赴外引才活动、呼包协同发展人才科创大会、高校毕业生租购房补贴支出,为我市全方位开展培养、引进、用好人才队伍提供经费保障,推动人才工作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频共振。
按照《呼和浩特市推进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的若干措施(试行)》,对我市事业单位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急需紧缺的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国内“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我市急需紧缺的国内“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分5年给予共10万元安置费。2023年,市本级财政共拨付1518万元,用于兑现2019年以来市属事业单位已引进的759名“双一流”人才的安置费补贴。
按照《呼和浩特市吸引人才政策10条支持人才就业创业配套实施办法(试行)》,首府财政对在市域内非公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毕业两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给予租房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按月给予1000元、800元、 500元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对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且符合人才认定条件的人员,可享受租金优惠政策,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减免100%、50%、30%的租金,补贴期限不超过60个月;对在市域内非公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毕业5年内首次在市域内购房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给予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补贴。2023年,市本级财政共拨付1425.24万元,用于兑现高校毕业生租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