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回顾近年来立法过程,我们深刻认识到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反映人民意愿是新时代立法工作的价值取向,对于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制度支撑,意义重大。
王君正指出,本次审议的三部法律草案与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在自治区成立6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为西藏题词“共建中华民族共同体、书写美丽西藏新篇章”,饱含着对西藏工作的殷切期盼。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工作,自治区党委深刻认识到青藏高原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严格落实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环境法典的出台将为西藏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提供重要法治保障。西藏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率先制定出台了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有力促进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出台将对西藏在更高层次上加强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具有深远意义。
今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国家发展规划法的出台有利于提升地方发展规划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强有力推动西藏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发展。
王君正强调,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把习近平总书记为西藏明确的“四件大事”贯彻落实好,努力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建设。要精心组织学习、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干部群众全面系统学习领会,持续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的良好氛围。
审议中,次仁措姆、尼珍、严金海、嘎玛泽登、王卫东、王永祥、巴塔、王强、扎西江村、尼玛、其德、拉琼(西藏藏缘)、林锐、王洪祥、索南丹增、王方红、罗庆伍、罗布央宗、扎西尼玛、白玛措等代表先后发言,一致表示赞成三部法律草案。代表们认为,在一次代表大会上同时审议三部法律草案,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前所未有的法治盛事,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立法实践的最新成果和重大突破,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定位法治、布局法治、推进法治、厉行法治的治国智慧和战略定力。大家还结合实际提出了意见建议。
全国人大机关有关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到会听取审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