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举行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国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奖牌发放仪式
拉萨融媒讯(记者旦增拉珍)11月27日,拉萨市举行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国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奖牌发放仪式,进一步激发全市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热情。
市委副书记赵辉年出席活动。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慧主持。
活动传达了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定命名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决定》以及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通报;为荣获县级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的曲水县,荣获全国文明村镇称号的代表尼木县塔荣镇,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的代表市纪委监委,荣获全国文明校园称号的代表拉萨市实验小学以及荣获全国文明家庭称号的代表普央宗家庭发放了奖牌。
赵辉年对获奖单位及个人的工作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祝贺。他要求,要以此次活动为新起点,不负重托,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的为民服务根本宗旨,聚力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王慧要求,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锚定创建目标,聚焦重点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提升全市的城市文明素养,全力推动我市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文明城市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