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拉萨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拉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明马丹增所作的拉萨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拉萨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拉萨市人民检察院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紧紧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拉萨目标,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紧扣区市党委决策部署,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倾力投身“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当好“七个排头兵”,全面对标人民群众法治新需求,全面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全面锻造堪当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着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加快推进拉萨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