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十二届拉萨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
拉萨融媒讯(记者李从芳)根据《政协章程》规定,政协第十二届拉萨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经市委批准,定于2023年12月26日在拉萨召开。为确保会议顺利召开,12月25日下午,市政协召开了政协第十二届拉萨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对涉及政协第十二届拉萨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内容进行审议。
会议应到常委50名,实到37名,符合《政协章程》规定。
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尼玛主持会议。市政协副主席亚古、拉巴、岳国红、刘亮、韩云拴、卢炜升及秘书长邹玉明出席。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暨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听取了政协第十二届拉萨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通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二届拉萨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政协第十二届拉萨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政协拉萨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政协第十二届拉萨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草案)、政协第十二届拉萨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补委员建议名单。
会议指出,政协第十二届拉萨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是全市上下在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拉萨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要求,参会委员要把开好此次会议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坚持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在助推我市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上汇聚政协智慧、凝聚政协力量、彰显政协担当;各位常委要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带动全体政协委员认真参加会议期间各项会议讨论,积极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履职建言;全体参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议纪律,处理好政协履职和本职工作关系,以饱满的热情自始至终参加会议相关议程,力争将此次大会开成一个团结民主、务实鼓劲、安全有序的大会,开成一个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群策群力、共谋发展的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