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
新建负荷可配套建设新能源电源,组成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存量负荷中,单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可吸纳其他新建负荷或符合条件的存量负荷,同时配套扩建新能源电源,组成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有绿色电力消费需求的用户可利用周边新能源资源探索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工业园区、零碳园区、增量配电网全部或部分负荷可就近接入新能源,组成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在自备电厂足额清缴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前提下,通过调减自备电厂出力的企业;油气田及沿海重点港口(秦皇岛港、唐山港、黄骅港)等存量负荷,同样适用于多用户绿电直连。
绿电直连多场景应用,有利于推动重点行业扩大绿色电力消费、提高新能源替代水平,更好满足能源绿色低碳转型需求;对于出口外向型企业,也有利于满足国际市场对其绿色供应链和产品碳足迹的要求。
我省明确,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应按照“以荷定源”原则合理规划新能源装机规模,项目整体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不低于30%、2030年前不低于35%;并网型项目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比例需不超过20%;海上风电、海上光伏绿电直连项目上网电量比例可放宽至40%。
这一量化指标,明确了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的首要功能是就近就地消纳新能源,而非向公共电网反送电。
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涉及主体多、利益关系复杂。我省细化了项目建设时序、电网接入、权责划分、就近消纳、规范计量、退出机制等建设和运营管理细则,提高政策实施的针对性和规范性,增强项目落地实施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