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依据《廊坊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经会商研判,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决定于9月7日17时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18时50分将重大气象灾害(暴雨)应急响应升级至Ⅲ级,19时35分将重大气象灾害(暴雨)应急响应升级至Ⅱ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