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失业,能否申请降低抚养费?
日期:07-27
大林(化名)与小丽(化名)经法院调解离婚,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女儿由小丽抚养,大林每月支付抚养费。现大林提起诉讼,以其失业等理由要求降低抚养费,法院会支持吗? 律师说法
“不予支持。”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爽认为,本案中,大林离职后可领取失业保险金,且其身体健康、具备劳动能力,可通过再就业获得收入。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大林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对自己的工作与收入应有充分认知,现以失业为由要求变更,需证明自身经济状况发生了根本性、持续性的恶化,且非其主观原因所致。因大林未能提供相关证据,其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本文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案例虚构仅供参考。个案有特殊性,勿直接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