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滕雪叶 通讯员 姜伟敬)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成功调处一起涉及三方16名当事人的涉企执行异议之诉衍生纠纷,以柔性司法理念促成各方和解,实现纠纷实质性、终局性化解。
该案源于一起经济往来欠款纠纷,案件历经一审裁判、执行程序。因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依法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主张追加相关股东为被执行人。经审理,一审法院裁定部分股东需在抽逃出资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多方当事人争议分歧突出,极易引发新一轮诉讼、信访,让企业深陷连环诉累,不利于企业经营秩序稳定和当事人权益保障。
案件进入二审阶段后,办案团队系统梳理该案一审、原执行案件全流程情况,精准厘清各方权利义务、争议焦点及核心诉求。针对涉案主体多、案情复杂、诉求多样的特点,团队采取分层对接、逐个疏导的工作方式,通过多轮电话及面对面交流,逐一做好当事人的释法明理与沟通协调工作。最终,各方当事人达成共识,自愿签署和解协议。由涉案责任方一次性足额清偿全部欠款及利息,彻底结清涉案债权债务;申请执行人主动撤回起诉。至此,该案所涉多层争议全部妥善解决,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