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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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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廊坊日报

戴盔出行 平安随行

日期: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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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第四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广阳大队交警为市民佩戴安全头盔。本报记者 李新苓 摄

“几分钟的路,没必要戴头盔”“夏天太热,戴头盔不舒服”“骑电动自行车的人那么多,也没见过几个出事故的”……谈及骑电动自行车戴头盔,你是否有过类似想法?这种心存侥幸、漠视安全的心态,必须及时纠偏。日前,为进一步整治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有效压降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及人员伤亡率,市公安局交管部门全面启动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专项治理行动。通过路面严查整治、柔性普法教育、党员示范引领、全域宣传引导等方式,全方位规范骑行行为,让“戴盔出行”成为城市交通风尚。

如今,电动自行车凭借便捷、灵活、经济等优势走入千家万户,成为群众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随之而来的安全问题备受社会关注,“戴不戴头盔”更成为持续热议的民生话题。头盔有那么重要吗?答案不言而喻。人们常把骑电动自行车比作“肉包铁”,骑乘人员直接暴露在外,缺少防护装置,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极易受到伤害。头盔正是保护骑乘人员生命安全的重要屏障。据统计,电动自行车致死事故中,70%至80%的致命伤为颅脑损伤。不戴头盔引发的致命伤害风险是戴头盔者的3倍以上;正确佩戴头盔可使头部重伤、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可见,一盔之差,便是生死之别。

随着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迈入“法治强制”新阶段,戴不戴头盔,不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近年来,全国多地相继出台地方性法规,以制度刚性立规矩、正出行。《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安全隐患人人知晓,法规要求人人明白。但现实中,不戴头盔现象依旧屡见不鲜。深究根源,正是侥幸心理在作祟:有人将头盔当成应付检查的工具,遇交警则戴、离监管就摘;有人一味追求舒适美观,嫌头盔闷热、压发型,主动舍弃安全防护;有人自认车技好、车速慢,觉得不戴头盔也无妨……殊不知,危险往往隐藏在侥幸之中。更何况,事故诱因具有极强的不确定性,仅靠骑乘人员自身谨慎,难以抵御各类意外。一顶头盔,从来不是“累赘”,而应是安全出行的“标配”。

整治不松懈,平安再加码。近年来,我市聚焦关键环节、紧盯突出问题,持续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全力实现“上车牌”“受教育”“行有序”“停规范”工作目标。此次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专项治理行动,是过往工作的延伸与深化,传递出廊坊筑牢交通安全防线、共树文明出行新风的鲜明导向。首先,坚持源头提醒与路面查纠双向发力,在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环节提前进行安全提醒,从源头强化群众安全出行意识,纠正其“不想戴”“没必要戴”的错误认知;采取“定点值守+流动巡查+科技抓拍”立体化整治模式,以“硬约束”推动安全习惯养成。其次,创新推出“教育+劝导”柔性执法模式,开设普法“马路学堂”,通过沉浸式、精准化安全教育,使违法行为人认清风险、敬畏规则,主动实现从“要我戴”到“我要戴”的转变,尽显城市治理温度。最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引领文明交通建设,从党员带头到全民参与,从部门治理到社会共治,全市上下凝聚起文明交通建设的强大合力,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践行”的浓厚氛围。

处罚和教育只是手段,而非最终目的。推动“骑行必戴头盔”落地生根,关键在于引导广大群众摒弃被动服从心态,将法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养成文明、安全的出行习惯。要坚持刚柔并济的执法理念,健全长效管控机制,优化执法服务模式,丰富宣传教育形式,以精细治理擦亮城市文明底色。要加强社会监督,壮大交通志愿者队伍,引导各界力量参与交通管理,构建全民参与、共建共治新格局。要兼顾实用与安全双重需求,推广舒适透气的电动自行车专用头盔,强化产品质量全流程监管,严防劣质产品流入市场,让安全头盔成为守护群众出行的坚实屏障。

一顶头盔,护住的是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维系的是千家万户的幸福安稳,彰显的是一座城市的文明素养。当头盔成为骑行“标配”,当“出门戴头盔”成为全民行动自觉,必将为构建文明有序、和谐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筑牢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