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当代书法艺术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集中展示近年来廊坊市书法篆刻创作优秀成果,发掘培育优秀书法篆刻人才,持续擦亮“廊坊?中国书法城”品牌,特举办廊坊市第六届书法篆刻作品展。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廊坊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廊坊广播电视台
廊坊日报社
承办单位:
廊坊市书法家协会
廊坊书法院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关负责人共同组成。
2、廊坊市书法家协会组建评审工作委员会,依据相关规定负责组织展览的初评、复评、终评和面试考核等工作。
三、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
凡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具有廊坊户籍或在廊坊行政区域内学习、工作、生活的书法爱好者均可参与投稿。
2、作品要求
(1)鼓励深入传承中国书法经典,书写时代正大气象,抵制低俗庸俗媚俗,反对刻意模仿当下、盲目跟随时风、过度形式制作等倾向。
(2)内容积极、健康、向上,提倡自撰书写内容,亦可书写古今诗文。使用他人诗文,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落款处注明原作者姓名及诗文名称。
(3)每位作者限投1件。
(4)书法作品尺寸为六尺整张(高180cm,宽97cm)以内,小字类(单字字径一般在2cm以内)作品尺寸为四尺整张(高138cm,宽69cm)以内,一律竖式。
篆刻:每位作者限投印屏1件(题签、书刻等均须本人完成,含印蜕10-12方,边款不少于3枚)。印屏尺寸一律为四尺对开竖幅(高138cm,宽35cm)。评审结束后,由展览办公室通知入展作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展出后由承办方收藏。如不寄原石视为放弃入展资格。
(5)本次展览不收手卷、册页作品。
(6)材质为纸、绢,严禁使用科技布、吹塑布。
(7)来稿请勿装裱。
3、收稿退稿
(1)本届展览不收参评费。
(2)人力有限,来稿一律不退。
(3)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事宜。
四、评审
1、原则: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展现中华审美风范,植根传统、鼓励创新、艺文兼备、多样包容。
2、评选出拟获奖作品20件左右,拟入展作品100件左右(含获奖作品),入选作品50件左右,评审结果在“廊坊书法”微信公众号公示。
3、现场面试书写环节:拟入展作者(含拟获奖作者),于8月23日(暂定)参加面试现场书写,根据现场书写情况,最终确定获奖、入展名单。
4、具体评审流程,截稿后公布。
五、违规处理
1、凡接到通知后未按评审要求者,取消入展资格。
2、凡发现投稿作者存在代笔、抄袭等违规行为,将取消入展资格。
六、展览
本届展览拟于2026年10月择期举行。
七、作者待遇
1、获奖、入展作者具备加入廊坊市书法家协会的条件。
2、入选作者具备加入廊坊市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3、获奖作者给予适当奖励,获奖、入展、入选作者颁发证书。
八、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5年7月20日截稿(以当地邮戳或快递公司受理日期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九、收稿地址
收稿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爱民西道36号廊坊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收件人:刘金鑫 高涛
电话:13930645071
十、其它事项
1、投稿作者特别许可如下权利:举办单位对参展作品享有展览、出版、宣传、信息网络传播、研究、摄影及录像等权利。
2、投稿作者一经投稿,即为完全接受本征稿启事全部约定或要求。
3、所有来稿应当符合本启事各项要求。
4、本启事解释权归廊坊市书法家协会。
廊坊市书法家协会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