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事创业一定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做工作自觉从人民利益出发,决不能为了树立个人形象,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4月1日,《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出自《礼记·大学》,意即为政者要以人民所喜爱为喜爱、以人民所憎恶为憎恶,人民喜欢的就提倡、发扬,人民厌恶的就抵制、杜绝。朴素的话语中,道出了治国理政颠扑不破的真理,体现了以民为本的理念。
我们党的百余年征程,就是一部为人民打江山、守江山的历史。当年,毛泽东深刻指出:“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今天,党章依然鲜明昭示: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
“我们要坚持人民至上,只要是人民群众欢迎、咧嘴笑的事,再难也要干到底;只要是人民群众不高兴、撇嘴的事,就坚决不要干!”从人民中走来,在习近平总书记心中,人民始终放在最高位置。
笃行“民之所好”,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习近平总书记用了10个“更”字来描述人民的期盼。十多年来,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体系,老旧小区加快改造,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推进清洁取暖……桩桩件件为民实事,直抵人心,赢得民心。
务除“民之所恶”,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徙木立信从严管党治党,去腐生肌推进自我革命,赢得了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的历史主动,赢得了党团结带领全体人民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共同奋斗的历史主动。
“我们党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一切工作都是为了人民的幸福。”始终“以人民之心为心”,这是我们党从历史深处走来的坚定遵循,更是接续奋斗、迈向民族复兴的坚实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