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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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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廊坊日报

法官柔性司法调解 巧化涉企租赁纠纷

日期: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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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B01版:第五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李新苓)近日,大厂回族自治县法院擦亮“廊坊经验”司法品牌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企租赁合同纠纷,通过柔性司法调解实现矛盾实质性化解,以“案结事了人和”的扎实成效,切实为辖区营商环境优化注入坚实法治力量,充分彰显了新时代司法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责任担当。

此次纠纷源于企业经营困境引发的租赁矛盾。承租人陈某因企业经营陷入困境,长期无力支付房屋租金。多次协商未果后,出租人马某将陈某诉至法院,提出解除双方租赁合同、要求陈某腾退涉案房屋,并支付全部拖欠租金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刘爱国全面梳理案件脉络,精准研判纠纷风险。此类涉企纠纷若机械采取“一判了之”的传统办案方式,不仅无法彻底化解双方积攒的矛盾,还会引发后续执行难问题,进一步加重涉诉企业经营负担,背离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初衷。

承办法官坚定秉持“调解优先、就地解决”的工作思路,带领法庭干警组建专项调解团队,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背对背”沟通疏导、“面对面”协商调解,细致倾听双方核心诉求,充分体谅彼此经营与维权的实际难处,逐步缓解双方对立情绪。

调解团队先后三次前往涉案租赁场地勘查,逐一核查厂房、设备等资产现状,同时主动引入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开展资产价值评估,以客观、权威的评估结果为双方协商谈判提供可靠依据,夯实调解工作基础。

历经多次耐心细致的协调疏导、法理情理双重释明,双方当事人最终放下分歧、互谅互让,达成一致和解协议:陈某将其投资建设的厂房及配套设备所有权转让给马某,抵偿部分拖欠债务;马某自愿免除陈某剩余未付租金,并另行向陈某支付相应资产补偿款,双方同时就资产交接时间、流程等细节达成清晰约定。

这起涉企纠纷最终在庭前阶段圆满化解,既保障了出租人的合法权益,又为陷入经营困境的承租人减轻了负担,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成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擦亮“廊坊经验”司法品牌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