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寇友靖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淑芬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沛恒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张国威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岳林山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洪明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奎来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徐福禄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郑海清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相宪伟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寇友靖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淑芬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沛恒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张国威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岳林山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洪明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奎来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徐福禄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郑海清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相宪伟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