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变“服务” “正名”促“正行”
日期:03-20
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城市更新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樊芸在上海代表团小组会议上提出:“‘物业管理’能不能统一改成‘物业服务’?两字之差的含义是完全不一样的。”两天后,该建议被住建部采纳。《物业管理条例》将更名为《物业服务条例》,行业分类也将由“物业管理”改成“物业服务”。
湖南日报:从“物业管理”到“物业服务”,两字之差见进步
从“管理”到“服务”,两字之差,内涵已然不同。
正如樊芸代表所言,“物业首先要有服务意识”。网友的留言更直白:“物业公司是来服务业主的,不是来管理业主的。”一句朴素的话,戳中了多少人的痛点:自家车开不进自家所在的小区、绿化带说改停车场就改、物业收费名目比服务项目还多……这些“槽点”背后,是角色的错位,本该是“管家”的物业,坐上了“主人”的位置。
别小看这次“正名”。民法典早在2021年就设立了“物业服务合同”专章,但作为行政法规的《物业管理条例》仍沿用旧有表述,与上位法存在一定滞后。孔子讲“必也正乎名,名不正则言不顺”。名头不纠正,服务意识就难归位。条例的更名,正是从制度源头、话语体系上为行业正本清源。
改名只是第一步。接下来,关键要看法律如何落地见效:业委会如何真正拥有话语权?物业收支能否透明公开?服务不达标的物业怎么顺畅“挪位”?这些“硬骨头”啃不下来,“服务”二字就仍是空壳。
浙江日报:行业更名,还须观念更新
当一个行业一直把“管理”挂在嘴边,就很难真正放下身段做好服务。不少物业公司顺理成章地把自己摆在管理者的位置,把本该是服务对象的业主,当成了被管理人。
可以说,权责的本末倒置,是物业纠纷的源头。这次住建部快速响应,是从制度源头、话语体系上,为物业行业正名。它重申的是契约精神——业主才是小区真正的主人,物业的职责是服务,而非管理。当行业的底层逻辑从“管理”转向“服务”,倒逼的是整个行业的转型升级。
虽然只是两个字的改变,但对业主来说,带来的将是实实在在的生活变化。未来,评判一家物业好坏的标准,不再是能不能管好小区,而是能不能让业主满意,住得舒心、放心。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改个名字只是第一步,要让群众真正满意物业服务,还要补齐业主行使合法权利的短板。
法律赋予业主选聘、解聘物业的权利,但现实中,一些小区因业主参与度低,连业委会都成立不起来。有的即便成立了,也常常难以有效运作,未能真正代表业主的权利主体,平等的契约关系就成了空中楼阁。
“管理”变成“服务”,回归的是服务民生的本质。这是一个全新的开始,人们最终期待的,不只是“物业管理”这个称谓的退场,更是一个真正以业主为中心、以服务为核心的物业服务时代的全面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