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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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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廊坊日报

商标“撤三抗辩”:公证证据链保住企业核心知识产权

日期: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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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B04版:第八版       上一篇    下一篇

近日,廊坊市A公司持有的“新力”注册商标,被B公司以“连续三年未使用”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撤销。若无法按期提交合法使用的有效证据,该商标将被撤销,企业将面临品牌经营与市场布局的双重损失。

尽管A公司在指定三年期间持续销售带有商标的商品,但相关交易凭证多为自行制作的商事单据,缺乏法定证明力,且未形成系统证据链。在商标局证据提交答辩期的关键节点,廊坊市光明公证处公证员齐永为快速介入,协助企业确认合作方C经营部的进货单据、商品实物等可形成完整证据链,并指导企业取得取证许可。

随后,公证员制定专业保全方案,对经营场所、带商标商品实物、三年期间原始交易凭证进行全方位公证取证,将零散、证明力不足的商事凭证,转化为具有法定证明力的公证证据链。最终,依托公证文书,A公司成功举证,驳回撤销申请,保住了核心商标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