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到位”解民忧 “当庭给付”暖人心
日期:03-26
本报讯(记者 盛嘉敏)近日,霸州法院康仙庄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当场签署了调解协议并给付赔偿款,实现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原告马某系出租车司机,其营运车在事故中受损,主张被告雷某赔偿车辆维修期间的营运损失共计1656元。被告雷某则认为赔偿金额过高,双方在庭审前的调解中未能达成一致。庭审中,雷某情绪激动,案件陷入僵局。
承办法官敏锐意识到,若简单判决不仅可能引发上诉,更会加剧双方对立,导致“案结事不了”。承办法官积极践行“如我在诉”司法理念,在庭审结束后主动延长调解时间,采用“背对背”沟通策略,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深入交流,向被告释法明理,详细解读民法典中关于营运损失赔偿的法律规定,结合类似案例说明其应承担的责任范围,并向其说明原告作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者且收入不稳定的困境,强调赔偿营运损失对原告生活的重要性。
经过2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被告雷某一次性赔偿原告马某营运损失1200元,并当庭履行完毕。马某握着法官的手感慨:“法庭调解就能直接拿到赔偿,感谢法院真正为老百姓着想!”雷某也表示:“法官的解释让我心服口服,以后一定遵守交通规则。”
在今后的工作中,霸州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理念,主动延伸司法服务,打破“坐堂问案”传统,将调解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积极寻找“情”与“法”的切入点,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