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读书,所以爱买书。上技校后,每月有了十八元八角的助学金,除了交家十元钱外,剩下的就是给自己买书。
那时候,一本装帧精良的好书还不到一元钱。改革开放后,图书市场逐渐繁荣,一些名人名著开始如雨后春笋般涌到了大大小小的柜台上。学校在县城边儿上,离家很近,却离县城里的新华书店较远。每到星期天,我就借辆自行车到新华书店买书。有一段时间,我就爱读鲁迅的书。只要书店有鲁迅的,我一定要买下来。看完了就再去书店寻找,要是有他的书就当即买下;要是没来,就退而求其次买本其他作家的作品看,反正不能空手而归。可这样也不解渴啊!学校没有图书馆,那间阅览室只有枯燥的报纸和正襟危坐的理论期刊。班主任知道我爱读书,就建议我去县城图书馆借阅。我连忙在学校开了张证明,跑到县图书馆办了一张借阅证,这才暂时满足了读书的欲望。
“书非借不能读也。”我对这话算是理解到家了。图书馆规定,一张借书证只能借一本,而且要一周内还书。时间没问题,可还是感觉不过瘾。我看书喜欢一鼓作气,绝不拖泥带水。记得有一部小说叫《福尔摩斯探案集》,上下册共两本,放在一起很厚。可自己两天就看完了。学校离图书馆足足有八里多,一周去一次就不错了。每周一本的读书量已难以满足自己的阅读量,怎么办?俗话说,办法总比困难多。几天后,我最终以同学的名义又办了一张借阅证。当然,办理借阅证的费用是我自己花的。两张借阅证,加上时不时地买几本新书,总算满足了我的阅读需求。这样下来,当走上工作岗位时,我已经读了不少名人名著,也买了不下百余册图书。
在林场中学当语文教师时,从课外书获得的知识发挥了作用。每每讲鲁迅先生的《三味书屋》《社戏》《故乡》《孔乙己》等课文时,自己总会眉飞色舞滔滔不绝,班级的语文成绩也一直很优异。胸中有,才能为讲解提供源泉。我不赞同“茶壶煮饺子倒不出来”的说法。茶壶里真要是有饺子,不需要倒,拿筷子从口里往外夹就是了。在从教的两年多时间里,自己一面当老师一面当学生,通过阅读,硬是把汉语言专业的课程全部学了下来,这也为自己的文学创作奠定了基础。
县里办文学社,经常要举办一些创作评奖活动。但每次买奖品时,我都极力主张买书,我觉得用书做奖品,可以激励大家更加热爱书、爱读书、读好书。什么文学类的、什么社会类的,反正都是有意义有价值的。那几年,自己因为创作,也得到了几本钟爱的奖品。记得有一本由三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文学词典》(古代卷),买的时候很贵,一本十二元。文学社一共买了十二本。我主张给大家做前三等奖的奖品。可发奖后,一位获奖的文友不想要,找我商量能否换一套床单之类。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自己花钱买了一套床单给他,又给他补了两元差价。而这套书,自己则坦然地留了下来。母亲知道后开始磨叨:“你喜欢书,就以为人家也喜欢?”“书架上那么多书,还能当饭吃?”我哭笑不得,书依旧是照买不误。
1991年,县城遭遇罕见大水。我家住一楼,大水入室不可阻挡。至今想起这事,我都懊悔不已。其实,在水来之前,已经接到通知,让一楼住户将财产转移。可因自己心存侥幸过于乐观,只将家里的贵重财物和书籍摆放到家具上面。这就埋下了苦果。大水后,我慌忙跑回家,一看就傻了。家具早已倒下,所有财物包括自己那积攒了近八年的百十来册图书都浸泡在水中,很无辜也很无助。母亲边打捞财物边埋怨我,我呢,则噘着嘴哭丧着脸从水中往外捞书。书晾到了仓房顶上,随着阳光的暴晒,都成了板砖,很难再一页页自如翻看。母亲见我在发呆,就大声训斥道:“真是没正事儿,一天到晚就知道搜罗书,这回看你还买不买书了!”我这个委屈啊,想争辩不敢,想诉苦又没人理解。情急之下,一屁股坐到仓房顶上号啕大哭。
母亲又喊:“都二十多岁的大小伙子了,为了书还哭上了,有啥出息?”我真的没啥出息,我心里就知道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