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住房保障工作 持续释放政策“暖意”
日期:12-03
(上接第一版)随时受理,每季度公布轮候对象。同时,准入审核时限缩短至30个工作日以内。
为更好适应当前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新变化,不断优化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构建形成“租、售、补”并举的住房保障新格局,我市修订完成《廊坊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目前,已正式实施。
据了解,在新修订的《管理办法》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级别由4类增加为5类,市区的保障范围从原来的中心城区城镇户籍人口扩大到中心城区居民常住户口,取消公租房申请不必要的条件及资料,减少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情形,进一步扩大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切实兜牢住房保障民生底线,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