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清理1200余部(件)规章文件
日期:11-11
(上接第一版)
对与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不协调等情形,及时予以修改。例如,为落实国家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2023年8月修订《河北省税收征管保障办法》,着力完善税收征管保障相关制度。
2022年6月以来,河北共清理1200余部(件)规章文件。其中,废止省政府规章16部,打包修改34部,全面修订地方性法规6部、省政府规章4部;废止省政府规范性文件84件,宣布失效313件,修订11件;废止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362件,宣布失效251件,打包修改132件。
“这两年,我们会同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等部门把对企业设置歧视性规定及违法违规设定罚款内容作为重点清理内容。”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孟相维介绍,下一步,将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的要求,对有关部门报送的规章清理意见建议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对需要全面修订的,将提请列入本届政府任期立法计划,力争2027年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