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雅淇
生活中,安静沉稳、满脸笑意,他是关心家人朋友的大暖男。
走进单位,穿上检服、戴上检徽,他是执法公正、为民而行的检察官。
站上公诉席,唇枪舌剑、反应机敏,他是有信仰、有本领、有担当的公诉人。
他就是全国检察机关个人一等功获得者、固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大为。
从检12年,王大为扎根公诉战线,逐渐成长为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专业户”,做优新时代刑事检察工作的“带路人”,维护法治社会公平正义的“护航人”。他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岗位能手,并一次荣立个人二等功、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被授予嘉奖。
初心如磐 做潜心好学、精研业务的检察“学士”
“他自己一个人的时候,就是翻阅各类法律书籍,和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就是探讨办案经验。”在同事眼中,王大为是潜心好学、精研业务的检察“学士”。
2011年,从警7年的王大为调至固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检察干警都需要干什么、怎么干、怎么干好?”新环境带来新挑战,接踵而至的工作,让王大为很快把初到新岗位的不安转变成了学习进步的动力。
一切从零做起,他首先报考了国家司法考试,利用晚上和节假日的时间,认真学习法律专业知识。通过一年多的刻苦努力,他顺利通过了考试并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他的办公室内,贴满书签的各类法律书籍塞满书架,高摞的案卷、纷繁的批注,都是他边办案边学习的证明。
初入检察机关,王大为在办理一起团伙盗窃案件时陷入了深深纠结。该案系流窜作案,性质恶劣,大部分嫌疑人尚未落网,但证明在案嫌疑人构成犯罪的证据又稍显欠缺。在捕与不捕难以决断时,一位老同志的指点让他至今铭记在心:“办案不仅要重视法律效果,更要重视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一名合格的检察人要时刻心存公平正义,更要勇于担当。”他认真研究分析案情,积极引导侦查取证,在审查的最后一天,终于获取关键证据,最终,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为后续案件的顺利侦办奠定了坚实基础。
他时刻蓄势赋能,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调查研究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厚厚的笔记密密麻麻记录着他每一次学习的重点和思考以及抽丝剥茧的办案细节及感悟。每一本笔记的封皮上赫然写着他进入检察系统后的初衷:“努力做一名有信仰、有本领、有担当的公诉人。”
厚积终薄发,日积月累地深耕法律知识,把王大为锻造成一位理论基础深厚、业务能力突出的办案行家里手。他先后入选河北省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廊坊市刑事犯罪检察人才库,并在全市公诉人大赛中获得第一名。
从警官到检察官,于王大为而言,变的是身份,不变的是为人民服务的初心。
匠心如炬 做勇挑重担、敢啃硬骨的检察“斗士”
“无论多么疑难复杂的案件,交到他手里,我们都很放心。”在领导眼中,王大为是勇挑重担、敢啃硬骨的检察“斗士”。
2021年8月,王大为主动担纲办理了一起由省院指定改变管辖的一审发回重审案件,该案涉案人数众多、涉及多起犯罪、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社会影响特别恶劣。受理案件时,仅余一个半月的审查起诉期限,面对120余册的原审卷宗,他和团队仅用10天就完成了第一轮集中审查工作,并初步形成了390余页约24万字的审查报告。
为准确查明案件事实,王大为等专案组成员剖微析疑,重新梳理办案思路,将原侦查中的常规侦查思路进行大胆调整,确定新的侦查主攻方向,有针对性制定侦查策略,巧妙解决了原有侦查难题。
面对已无法退回补充侦查的局面,他和团队10余次赴外地市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对涉案200余名被害人、证人逐一取证,重新获取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300余份;到有关乡镇、派出所、银行查阅近10年的工作资料,重新完整调取相关合同及支付款凭证百余份,共新组案卷20余册,成功追加认定了诈骗罪等多起犯罪事实。最终,该案诉判一致,除两名主犯未全部认罪外,其余16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件疑难复杂,要抽丝剥茧,逐个突破。面对一个个难啃的“硬骨头”,王大为从来没有过畏惧和退缩,他凭借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刑检工作经验,积极排除万难、研究方法、解决问题,多次提出对案件办理具有关键影响的审查意见,将一桩桩“大案要案”办成“铁案”。近年来,其主办各类刑事案件千余件,参与办理本省市、本地区大案要案10余件,所办案件均被评查为优质案件,多起案件入选精品案件、典型案例。
办案之外,他作为分管刑事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始终坚持科学分工,细化管理,充分调动分管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并带领干警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本院刑事检察工作展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多年在全市考评中名列前茅。
从检察干警到副检察长,于王大为而言,变的是职务,不变的是提升社会治理的匠心。
臻心如馥 做司法为民、勤政廉洁的检察“卫士”
“最近真没时间,手里的案子已经到了关键阶段,我得先忙完再说。”王大为的口头禅,让其成了家人和朋友眼中司法为民、勤政廉洁的检察“卫士”。
公正,是司法机关安身立命之本,也是国家和人民对司法机关最基本的要求。工作中,王大为始终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去办案,把公平正义作为自己内心永恒的追求,把做人民满意的检察官作为自己的最高目标,时刻树立公正、文明的执法意识,自觉以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和高度责任感,坚决捍卫公平正义这条执法工作的生命线。
王大为在办理一起犯罪嫌疑人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审查逮捕案件时,一位好友找到他,想让他网开一面,并提出对方必定会“知恩图报”。面对友情的考验和物质的诱惑,王大为清醒地知道,对罪犯的放纵不仅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更是对法律的亵渎。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劝回了说情的朋友,并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这件事后,他在朋友圈内便有了铁面无私、不徇私情的廉洁形象。
王大为所办的刑事案件不胜枚举,那一本本卷宗、一次次庭审、一份份文书,定格了他历年的辛劳和成果,积淀着他充实的检察生涯。但每个人的时间和精力是有限的,他在有限的时间内一次又一次地选择工作,久而久之便对家庭的亏欠越来越多。
一天,王大为的妻子告知家里老人突发疾病住院,但他正忙着办理一起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现在案子正到了开庭公诉的时候,我实在走不开,你多辛苦一点照顾老人吧!”其实,妻子是办好住院手续后才通知他,因为知道他抽不开身。“有时候家人的理解,更让我心有不安,觉得对不住他们。”王大为说。
从家人到朋友,于王大为而言,变的是称呼,不变的是严守底线,守护群众平安幸福的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