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4-22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廊坊日报

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

日期:11-01
字号:
版面:第A01版:第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要求,加强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建设,推动到2035年全面建立体系健全、机制顺畅、运行高效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保障生态功能,改善环境质量,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一)科学编制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落实“国家指导、省级统筹、市级落地”原则,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省市两级政府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分别报上一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布实施。省级方案统筹明确全省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类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的空间分布和面积比例,编制全省和省内重点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市级方案在省级方案框架下,确定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的边界和数量,编制全市和各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原则上保持稳定,每5年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评估情况定期调整。5年内确需更新的,按照“谁发布、谁更新”原则,在充分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上开展动态更新,同时报上一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因重大战略、生态保护目标等发生变化而更新的,应在组织科学论证后更新。

(二)精准确定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和准入清单。生态保护红线、各类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重大引水工程、白洋淀入淀河流两侧范围,以及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作为优先保护单元,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功能维护,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压力大、资源能源消耗强度高、污染物排放集中、生态破坏严重、环境风险高的区域为主体,把发展同保护矛盾突出的区域识别出来,确定生态环境重点管控单元,优化产业布局,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强化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其他区域实施一般管控,以保持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基本稳定为目标,严格落实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要求。精准编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建立包括省级、重点区域(流域、海域)、市级、管控单元的准入清单管控体系。

(三)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共享。完善省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强化数据管理、调整更新、实施应用、跟踪评估、监督管理等支撑作用。推动省级平台与国家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平台以及环评、排污许可、监测、执法等系统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环境准入研判、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强化省级平台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的业务协同,充分做好衔接,推进互联互通,共享共用生态保护红线等数据。做好省级平台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积极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融合创新。

二、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保障重大战略实施。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突出区域特征和发展定位,统筹推进分区差异管控。冀西北生态涵养区以建设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为主导,突出生态系统整体性保护;环京津核心功能区对接京津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加强环境污染治理与人居环境安全保障,加快推动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冀中南功能拓展区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抓手,加大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力度,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沿海率先发展区以产业发展转型和布局优化为导向,实施陆岸海联动、区域一体化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服务高标准高质量推进雄安新区建设,(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