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协同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京津冀是我国经济最具活力、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地区之一,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形成新增长极的重大国家战略。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提出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科技协同发展至关重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我国安全形势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增大,科技自立自强是国家强盛之基、安全之要,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以专章论述和部署国家安全工作,明确“科技安全”在保障“国家安全”中的重要地位,我国科技实力正在从量的积累迈向质的飞跃、从点的突破迈向系统能力提升,但我国原始创新能力还不强,创新体系整体效能还不高,一些关键核心技术仍受制于人,存在“卡脖子”现象。京津冀科技协同发展,就是要坚持整体区域发展系统布局,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集中京津冀科技协同力量,推进京津冀科技协同发展,促进调整区域经济结构和空间结构,维护和加强国家科技安全。
2023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考察并主持召开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坚定信心,保持定力,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进各项工作,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努力使京津冀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近年来,北京技术合同源源流向津冀两地,成交金额逐渐增大,京津冀科技协同发展,带动了三地在新材料、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先进制造等领域的发展。京津冀科技协同发展,实现了部分领域的重点突破,打造了多项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为全国区域协调发展带来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目前,京津冀科技协同发展中仍然存在行政壁垒与制度约束障碍问题。个别行政壁垒限制了人流、物流、信息流等要素市场一体化流动,在京津冀科技协同发展中,行政壁垒制约了科技创新要素聚集和效率提高,造成市场分割,对于科技协同化的形成产生极大的阻碍,行政壁垒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科技创新资源在京津冀区域内自由流动,使科技创新资源得不到高效配置;体制机制障碍方面,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发展过程中,合作机制缺乏约束力,当合作协议与地方发展的意愿或目标相契合不够时,合作成果落实效率不高,合作机制由政府主导,缺少市场主体参与,各地科技协同创新发展政策协调性不强,存在同质竞争、重复投入问题,合理的区域间科技协同创新发展利益分配机制尚待形成。
京津冀协同发展核心是科技协同创新,完善京津冀科技创新互通共享机制,构建信息共享、标准统一的科技交易市场体系,优化京津冀科技创新技术对接转化承接平台,破解京津冀科技协同发展中存在的行政壁垒与制度约束,打造高效新型京津冀科技协同发展的产学研创新链、创新扩散链、知识转移链、知识成果转化链、成果利用价值链。要统筹京津冀科技协同发展的战略规划、定位布局、政策措施、科研力量、资源平台,架构协同快捷的科技决策指挥体系和组织实施体系,汇集三方力量,凝聚推动科技创新的强大合力,增强科技创新体系一体化能力,促进京津冀跨地区科技协同发展,推进京津冀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本文系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软科学研究专项京津冀科技协同发展中存在的行政壁垒与制度约束及对策研究(23555302D)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