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印发实施细则 加力支持汽车以旧换新
日期:10-02
(上接第一版)商务部门负责汽车以旧换新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核查报废汽车回收信息、向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发放补贴资金并对补贴资金审核进行监管;财政部门负责根据商务部门提出的资金安排意见,按程序向商务部门拨付补贴资金;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核查汽车报废更新新能源新车车型信息;公安部门负责核查报废汽车注销信息、二手车和新车登记信息;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协助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认定;税务部门负责核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在实施过程中,我市要求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细化措施,结合实际,细化操作流程和政策措施,既方便消费者申报又确保审核监管到位不出纰漏。广泛宣传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措施,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和企业诉求,把好事办好。强化资金监管,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对资金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研判分析,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多方协同联动,发挥行业协会、机构及各类媒体平台作用,扩大政策影响力和覆盖面;加强金融保险机构合作,开发设计适合以旧换新的消费信贷和保险产品,适当降低汽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新能源汽车等保险费率;引导市场主体参与,鼓励汽车生产、销售、回收、拆解企业,通过让利、补贴等形式加快生产销售和回收拆解,扩大财政资金撬动效应,挖掘消费潜力,释放消费活力,扩大消费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