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娜 通讯员 陈俊清 时腾斌)“我宣誓:我和我带领的团队,将积极践行中国特色金融文化,以诚实守信、以义取利、稳健审慎、守正创新、依法合规的高度自觉,和广大消费者一道,共同行动、共铸诚信、共促和谐,弘扬金融正能量,树立行业好形象,助推廊坊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伴随着金融机构代表铿锵有力的宣誓声,全市金融机构“金融教育宣传月”活动正式拉开帷幕。
本次活动由廊坊金融监管分局联合市政府办公室、安次区政府、人行廊坊市分行、市公安局共同主办,以“金融为民谱新篇 守护权益防风险”为主题,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不断践行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切实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养及风险防范能力,营造和谐健康金融环境。
活动汇聚金融全行业力量,广泛普及金融知识,完善金融惠民利民举措,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推动金融行业更好服务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金融教育宣传月”期间,将同步开展“担当新使命 消保县域行”专项活动,依据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消费者关心、重视、感兴趣的金融知识点,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开展教育宣传,擦亮金融为民底色,推动金融知识直达基层群众。
廊坊金融监管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周懋在致辞中表示,将借此次活动进一步完善公众教育机制,推动形成监管部门、行业组织、金融机构、新闻媒体和教育机构多方参与的教育宣传工作格局,致力于加强金融消费者的教育,引导广大消费者“学金融、懂金融、信金融、用金融”,树立科学健康消费的理念,增强风险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他同时要求,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提升金融教育影响力,坚决落实主体责任,主动结合自身行业特色、资源优势、群众需求组织开展覆盖面广、针对性强的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形成广覆盖、网格化的金融知识教育宣传工作格局;要进一步增强金融消费者获得感,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以教育宣传活动为切入点、金融为民为出发点,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改善金融服务,办好为民实事,让广大消费者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进一步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树立诚信理念,规范营销行为,严格执行金融产品、销售渠道、目标客户“三适当”要求,开展行业诚信建设,推动金融行业服务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活动现场,与会嘉宾一起点亮了金融消保地图,廊坊银行业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协会、廊坊市保险行业协会共同发布了《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倡议书》。
■相关链接:
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倡议书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金融消费者信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积极促进廊坊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廊坊银行业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协会、廊坊市保险行业协会现面向各会员单位发出如下倡议:
一、保护消费者基本权益,不断提振消费信心。
各会员单位应立足主责主业,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坚持不懈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金融知识教育宣传活动,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有利于消费者接受、理解的方式进行产品和服务信息披露,保护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帮助消费者更好地了解金融常识,熟悉金融产品,识别金融风险,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维权。各会员单位应不断优化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积极提供高品质、便民化金融服务,为人民群众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金融消费环境,不断提振金融消费信心,促进金融消费提质增效。
二、积极履行主体责任,畅通消费投诉渠道。
各会员单位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履行消费投诉处理主体责任,不断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认真落实廊坊市银行业机构、保险业机构“行长(总经理)信访接待日”工作要求,进一步畅通网络、电话、来信、来访等消费投诉渠道,实现“让语音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确保消费投诉及时接收、顺畅流转、高效处理。各会员单位应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向公众披露。严格落实消费投诉首问负责制,防止消费投诉在不同部门间相互推诿,避免矛盾纠纷激化升级,在收到涉及社会热点问题的投诉时,应当对照研判,快速响应,第一时间做好沟通及处理工作,防止引发群体上访或负面舆情。
三、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多元化解消费纠纷。
各会员单位应当完善投诉处理机制,畅通投诉渠道,规范投诉处理流程,不断溯源整改,切实履行投诉主体责任。
各会员单位应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配套机制,积极主动与消费者协商解决消费纠纷。对于收到的消费投诉,在充分与消费者沟通协商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应当主动向廊坊市银行保险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做到能调尽调;对于消费者主动向廊坊市银行保险纠纷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的,各会员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参加调解;调解过程中,应当充分应用调解权限动态授予、异地授予、及时应调、快速审批等机制,保证调解结案率。调解成功的,应当及时全面履行调解协议。
四、加强从业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提高服务质量,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既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我们坚持不懈的目标。各会员单位应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内部考核机制,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内部考核制度,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要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内部培训机制,对从业人员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培训,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金融服务过程中的堵点、难点、痛点、盲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提升培训效能,强化员工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要开展消费调查和消费体验活动,融合线上线下渠道,丰富金融产品种类,创新金融服务措施,增强金融消费体验,保障老弱人群公平享受金融服务权利。加快线上渠道无障碍建设,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质量,积极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民化、细致化、人性化、有温度的金融服务。要大力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肩负起文化建设助推金融强国建设的使命责任,通过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推动金融业健康发展,切不可以损害人民利益以及国家利益为代价换取自身利益。
本版图片均为本报记者 陈童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