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马越)近日,廊坊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科联合文安、霸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渔政执法人员,对天津市渔家港口和沧州市南排河渔港停靠的我市海蜇专项捕捞渔船进行执法检查,落实《河北省2024年休禁渔管理工作方案》《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伏季休渔期间海蜇专项捕捞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加强海蜇专项捕捞执法监管,统筹开展伏季休渔、专项捕捞和渔业安全生产检查,保障伏季休渔秩序和渔业安全生产稳定。
渔政执法人员对渔船船名号及船籍港刷写、通导设备开启情况、消防救生设备、渔船及船员证书证件、渔具网目尺寸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合格一艘、出海一艘,确保我市渔船合法合规进行海蜇专项捕捞。
此次联合执法行动共检查我市海蜇专项捕捞渔船55艘,做到执法检查全覆盖,严格落实进出港报告和渔货物定点上岸制度,做好定点渔港专职执法监管工作,对渔船定位系统进行24小时实时监控,确保我市海蜇专项捕捞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