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优化高等教育布局,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
◎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建立科技发展、国家战略需求牵引的学科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超长布局应急学科专业,加强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和拔尖人才培养。
◎加快构建直普融通、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体系。
◎推进高水平教育开放,鼓励国外高水平理工类大学来华合作办学。
◎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
◎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推进机制,探索逐步扩大免费教育范围。
◎推进教育数字化,赋能学习型社会建设,加强终身教育保障。
科研
◎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鼓励在华设立国际科技组织,优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社团对外专业交流合作管理机制。
◎加强有组织的基础研究,提高科技支出用于基础研究比重。
◎深化科技评价体制改革,加强科技伦理治理,严肃整治学术不端行为。
◎鼓励和引导高校、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
◎扩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范围,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更大经费支配权、更大资源调度权。
◎允许科研类事业单位实行比一般事业单位更灵活的管理制度,探索实行企业化管理。
◎允许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自主权,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
收入
◎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健全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
◎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形成有效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合理调节过高收入的制度体系。
◎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各级负责人薪酬、津贴补贴等。
就业
◎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
◎完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同步推进户籍、用人、档案等服务改革,优化创业促进就业政策环境,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
◎完善促进机会公平制度机制,畅通社会流动渠道。
◎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
社保
◎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
◎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合理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扩大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扩大年金制度覆盖范围,推行个人养老金制度。
◎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医保基金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