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确保林业、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分别控制在4‰和9.5%以下。
坚持“迈开两条腿、对接各部委”,我省将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投资方向,争取更多政策和项目资金支持。开展《河北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修订)》立法调研,加强法治机关建设。加大科技攻关和技术推广力度,抓好62项林草关键技术课题研究和23个示范基地建设。
我省将牢固树立大食物观,持续巩固核桃、板栗、枣、仁用杏等传统优势产业,大力推广林药、林菌、林禽等林下种养模式,全年完成经济林新建和提质增效50万亩,新增林下经济经营面积30万亩。坚持走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之路,依托资源禀赋,培育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新兴业态,拓宽群众增收致富渠道,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构建林草资源保护和发展五大体系,我省将深化林长履职机制,全面落实有关规范,推动林长巡林常态化。深化协同共治机制,推动“林长+”机制高效联动。深化源头治理机制,加强基层林草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源头治理能力。深化督考贯通机制,实施分区分类差异化考核,督出干劲、考出实绩。
2023年,我省共发布2个省级总林长令,省级林长巡林督查63次。各市、县发布林长令170个,市、县级林长巡林3900余次。省级各相关单位联合部署推动、联合执法监督,协同推进林长制重点工作落实。承德市林长制工作受到国务院激励表彰,获得200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