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不可失,恶不可长。”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强化监督执纪,及时发现和查处党风党纪方面的问题,同时强化监察执法,及时发现和查处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问题,把权力运行的规矩立起来。
——《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习近平总书记《论党的自我革命》)
这句话出自《左传·隐公六年》,意为良善不可以丢失,恶事不能让其滋长。在国家治理层面,“善不可失,恶不可长”,是治国理政的责任与取向。治理国家必须依靠道德、法律、制度的力量,提倡善行,遏制恶行。否则,就会导致政治生态恶化,社会混乱,民众纷扰。尤其是在干部的选用上,必须任人唯贤,坚持五湖四海、德才兼备原则。“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只有做到激浊扬清、惩恶扬善,方能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与社会风气。
共产党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对中国共产党人来说,“善”体现在以民为本、大公无私、清廉自守,“恶”体现为心无百姓、以权谋私、贪污腐败。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党的自我革命的重大政治任务。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只要存在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斗争就一刻不能停。“善不可失,恶不可长。”对党员干部来说,只有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经常性对照党章党规党纪的要求检视自己,查找差距和不足,出出汗、醒醒神,才能防止权力滥用、违规逾矩。对组织来说,必须把监督工作融入日常、做在经常,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盯住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扯扯袖子甚至大喝一声、猛击一掌,才能使党员不犯、少犯错误特别是严重错误。对反腐败工作来说,必须健全监督体系、发挥制度优势,既要抓末端、治已病,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更要抓前端、治未病,从源头着手,完善管权治吏的体制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