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低价开出数码产品”“抢到就是赚到”……快递量激增和盲盒经济结合下,快递滞留件(因地址不详、电话停机等原因没有派送成功的快递)盲盒这种新产品可谓兼具了开盲盒的刺激感和诱惑力。然而有媒体调查发现,快递滞留件盲盒套路多,消费者上当容易捡漏难。
工人日报:别被快递滞留件盲盒的“大便宜”忽悠了
快递滞留件通常是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快件,其不是无主物,也不是商家想卖就能卖的商品。对此,国家邮政局出台的《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快件管理规定》已经建立了处理机制,明确了处理流程和责任——快递企业应安排专门场地对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快件进行保管,保管期限不少于1年;除信件外,其他快件在保管期届满无人认领的,由快递企业依据管理制度进行开拆处理,不宜保存的物品除外;快递企业应当建立认领信息平台等。
除了部分快递滞留件被当作盲盒售卖外,电商平台上更多的所谓快递滞留件盲盒其实是商家人为制造噱头的假盲盒,里面基本都是牙签、小奶瓶等不值钱的物件。无疑,商家是想借助盲盒的信息差,虚标价格误导消费者,这违背了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也涉嫌构成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
电商平台、快递企业及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有必要针对快递滞留件数量多、价值不定等特点,探索优化符合程序的批量处置机制,既能保障处置效率,又能保障处置的规范性和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监管部门以及电商平台还应对相关乱象进行联合治理,严查擅自倒卖快递滞留件盲盒、虚假宣传、自导自演、销售伪劣商品等行为,拉出负面清单,划清法律底线,用长效监管机制遏制快递滞留件盲盒的侵权“戏法”。
北京青年报:快递滞留件盲盒陷阱需合力填平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今年6月1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其中第五条指出:“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销售、流通的商品或者禁止提供的服务,不得以盲盒形式进行销售或者提供。”如果商家售卖的产品确为他人的快递滞留件,难逃“非法经营行为”之嫌;如果是冒名顶替的快递滞留件,则属于虚假宣传,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管,规范快递网点经营行为,严禁违规处置快递滞留件。电商平台应积极履行主体责任,通过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及时发现和叫停此行为,避免无良商家欺骗消费者。广大消费者要提高防范意识,做到理性消费,摒弃赌博心态,保护自身权益。
南宁晚报:快递滞留件盲盒 没有馅饼只有陷阱
快递滞留件盲盒到底能不能买?从法律角度看不能买,这是违法的。《快递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除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对快件进行检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检查他人快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他人快件。
快递滞留件盲盒是否真的能物超所值?答案恐怕是否定的。买的从来都不如卖的精,真的物超所值,可能就不会卖给你了。商家就是抓住消费者“以小博大”的心理动歪脑筋,将廉价批发来的小商品分装进不同快递专用盒,通过“精心”包装后,打上“海外原单”的标语,“李鬼”摇身变“李逵”。接下来,在商品评论区安排“低价开出数码产品”等表示“物超所值”“大惊喜”的“买家秀”,进而营造出“买到就是赚到”的假象。商家玩的是套路,消费者怀着占便宜的想法,拆开盲盒,却是有惊无喜,不仅没“捡漏”反而“上当”,后悔莫及。
消费者应理性消费,切忌贪小便宜,要学会识别套路和骗局。监管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贩卖快递滞留件盲盒行为。电商平台应及时清理平台内贩卖快递滞留件盲盒的商家,整顿打着“海外原单”快递滞留件盲盒噱头贩卖廉价小商品欺骗消费者的行为,给消费者一个安全诚信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