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不断攀升的问题,与我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和当今社会弘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不符的,是必须要改变的。廊坊市两级法院“廊坊经验”重塑工程中,广阳区人民法院从改变理念入手,将息讼理念贯穿工作全程,提出“治源、治淤、治访、治讼”思路,全力打造“廊坊经验”广阳新模式。
一、汲取先贤“无讼”主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根本上“治讼”势在必行、迫在眉睫
中华民族历来崇尚以和为贵,重视人际和善、邻里和谐、家庭和睦,这些理念深深影响着国人的思想和行为,也影响着国家和社会治理方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中华广袤大地上形成了一种颇具特色的传统法律文化——“无讼”。先贤孔子说:“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体现了儒家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尚“和”的主张。道家表达了谦和不争、不争而善胜的处世态度。法家虽然主张严刑重罚,但究其根本是希望通过法令滋彰来定分止争,并不希望天下纷扰不断。“无讼”是存在于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价值理念以及人们所追求的理想境界,体现了传统中国人所追求和憧憬的和平安宁的理想社会状态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着眼“无讼”目标,施政者在施行教化的同时,多会采取各种措施对诉讼加以抑制,从制度上对提起诉讼的主体、时间、事由、形式、前置程序等予以限定,以此减少诉讼发生。比如,明朝颁布的《教民榜文》就直接规定:“民间户婚、田土、斗殴、相争一切小事,不许辄便告官,务要经由本管里甲、老人理断。”从这个角度来看,“无讼”体现了我国古代社会人们对秩序的理解和追求,对我国古代治理产生了较大影响,使得礼让谦和的道德观念备受推崇,而锱铢必较、睚眦必报则受到贬责,“以和为贵”的价值取向更加深入人心。
从历史到当下,坚持“无讼”理念,也是我们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必然选择。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当然,今天的时代条件已经发生很大变化,对“无讼”理念的借鉴,不能简单照搬历史上的某些做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纠纷的内容及复杂程度远异于前,而司法与其他矛盾纠纷解决方式的配合已有较好的制度基础和现实条件。因此,“无讼”理念的传承和运用,主要体现在解决矛盾纠纷时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等方面。在2019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中共中央《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则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明确提出:“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研判,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这一模式与传统的“无讼”理念有许多相通之处,是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生动体现。
当历史照进现实,显而易见,加强诉源治理、案源治理、访源治理,从根本上科学“治讼”,势在必行,迫在眉睫。
二、追忆“温馨调解”辉煌,借“廊坊经验”重塑之机,坚定科学“治讼”的信心与决心
作为“廊坊经验”重要组成部分的广阳区法院“温馨调解”,曾享誉全国,蜚声海内外。2009年中央政法委在两次信访和调解专题会议上,对温馨调解室给予充分肯定;河北省委政法委、河北省高院和廊坊市中院分别在广阳区法院召开现场会,廊坊市委政法委向全市推广;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国内20多家权威媒体先后2次对温馨调解室和人民陪审员工作进行了集中宣传,《人民法院报》在头版头条刊登了长篇通讯《走进广阳法院温馨调解室》;中国社会科学院、清华大学等权威机构举办的3次中外协商性纠纷解决机制学术研讨会上,广阳区法院被特邀参加并就温馨调解工作作了主题演讲;香港司法界50余名代表参观后表示能为其所借鉴;全国40余家法院500余人次前来观摩,均给予高度评价。不仅如此,温馨调解还引起了国外司法界的关注:美国马萨诸塞州高等法院、全美律师协会、日本早稻田大学考察团以及德国、法国、澳大利亚、芬兰、丹麦等多国的法学界人士也慕名前来参观,对温馨调解表示出了浓厚的兴趣和相当的赞许。“温馨调解”的内核,是始终坚持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以温馨调解室为平台和载体,促使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紧密衔接配合,营造亲民便民的和谐司法氛围,把加强“三位一体”调解工作,深化“廊坊经验”作为提高审判质量、减少涉诉信访、维护社会稳定的切入点,努力探求息诉止争的人性化审判方式,实现调解率高、涉诉信访少、息诉服判率高的良性循环。
然而,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公众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对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意愿迫切,但对依法解纷存有理解认识上的片面性,同时,由于矛盾化解渠道匮乏,非诉解纷一定程度上被诉讼维权冲淡,纠纷解决的场域从社会转向法院,司法从定分止争的“最后一道防线”演变为“维权第一线”,直接导致收案数量成倍增长。几年来的数据显示,诉讼收案已然超出了审判机关的承受范围,不但严重制约办案质效,也影响了司法的职能和权威。以党组书记、院长马大壮同志为首的新一届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审时度势,提出了“廊坊经验”重塑工程建设,在传承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红色基因基础上,总结几代廊坊法院人办案实践成效,形成诉前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和诉中调解、和解办案,推动诉外、诉内良性循环,实现定分止争的“廊坊经验”,在更高层面和更宽领域,赋予其全新的时代内涵,启动“廊坊经验”重塑工程,实践能动司法,大力强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推动诉源、案源、访源一体治理,打造“三源共治”廊坊样本,服务市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有历史中成型的“温馨调解”基础架构,有上级法院最新的政策制度支持和有力业务指导,广阳区法院有信心、有决心攻坚克难、科学“治讼”,尽快推动工作提档升级、创先争优。
三、夯实“治源、治淤、治访、治讼”基石,达科学“无讼”之效,推动总体工作良性循环
从历史到现实,从理论到实践,“廊坊经验”以其“加强调解、减少上访、维护稳定、促进发展”这一契合时代主题的内涵以及不断丰富拓展的外延曾大放异彩;以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根本,以开门办院、司法民主、深化调解为核心的“廊坊经验”重塑工程必将取得丰硕成果,再创新辉煌。依笔者之见,新时代的“廊坊经验”至少表现为四个方面:其一是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其二是坚定不移地走群众路线,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具有较高司法公信力;其三是在本系统遥遥领先的案件调解率;其四是在控访保稳定、促发展等方面所体现的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在“廊坊经验”重塑工程中,广阳区法院通盘考虑当前诉源、案源、访源现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运用系统观念、辩证思维,科学提出“治源、治淤、治访、治讼”工作思路,通过解决现有问题,最终实现“无讼”境界。
一是合力“治源”,激发基层治理新动能,提高调解成功率。坚持能动司法,主动参与机制建设,积极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的诉源治理大格局,从源头上减少诉的形成、案的衍生、访的产生。在党委领导下,主动做好与各镇、街道、司法局及各调委会的工作对接,支持将诉源治理纳入区平安建设考评体系,倡导召开全区诉源治理工作会议,推动“无讼”形成普遍共识,为诉源治理收到实效打下了坚实基础。不断健全完善“廊坊经验”重塑诉服中心分流对接机制,确定一名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全面联络辖区已成立的八个调委会,每一个镇或者街道均由一名院领导加一名法官联系指导,立案庭工作人员进行网格化对接,与全区各类非诉解纷组织建立常态化密切联系,形成解纷合力。全面推进“总对总”诉调对接平台应用,坚持以司法公信力作为保障,与各相关单位进行诉调对接、司法确认对接、执行对接,形成全周期的纠纷解决链条。深入推进“冀时调”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激发基层治理新动能,参与创建无诉讼乡村、社区,推动“社会调解优先”格局有序形成,促进诉源治理取得新成效。注重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合作,共同推进人民调解组织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对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进行分类指导,支持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成立并有序开展工作,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调解组织网络,不断促进调解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共同努力打造“枫桥经验”的广阳新品牌。
二是严肃“治淤”,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提高群众满意度。治淤的当前表现是多管齐下,院、庭层面共同努力,严格审限把控,坚决清除开庭排期难、送达难、长期未结案件多等影响质效的淤泥,提效率、保质量,切实缩短办案时长。从更深层次考虑,作为人民法院,凡是人民不满意的地方,其实都是影响司法公信力或深或浅的淤泥,要真正“治淤”,就要从根源上解决纠纷,使当事人不再提起诉讼。这与毛泽东主席点名表扬、林伯渠同志提倡推广的“马锡五审判方式”本质一致,要求人民法院贯彻群众路线,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了解案情;依靠群众,教育群众,尊重群众意见;方便群众诉讼,手续简便,不拘形式。当前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主要是学习其“为民、利民、便民”的基本精神,把党的群众路线创造性地运用到审判工作中,强化“如我在诉”意识,坚持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因事制宜,从实际效果出发,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着重扭转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着重发挥好人民法庭和包联法官的前端作用,走进田间地头、深入街道社区,就地开庭、以案释法、普法宣传,加强类型化纠纷的源头性预防和化解。
三是综合“治访”,注重解决问题,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统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树立审判服务于社会稳定的大局观,始终站稳群众立场,以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信访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减少信访存量,严防信访增量,努力消除信访带来的负面影响,扭转案结事不了的被动局面。大力践行“浦江经验”,变等访接访为主动下访,深耕访源治理工作,强化判后答疑、释法明理,将当事人疑惑消解在各个流程节点,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解决,源头预防信访形成。主动加强与各主体部门沟通协调,努力在信访形成之前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做到让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守住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全面稳控重点信访对象,做好思想疏导,准确掌握行踪动态,把握工作主动权,确保不出问题。完善各项信访制度,坚持班子成员包案接访,对重点案件逐案压实责任,责令包案领导、责任人逐案制定化解方案,努力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四是重“治讼”,紧盯关键指标,“弹好钢琴”,加快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院庭长率先垂范,狠抓协同联动,突出抓好办案团队、业务庭室和综合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带动立、审、执各环节整体联动,形成“立审执”一体化作战。强化质效管理,立案庭、审管办和执行指挥中心精准研判各项质效指标运行态势,找准短板弱项,明确工作举措,辅助领导决策。学深吃透最高院新的审判管理指标体系考核要义,针对当前审理时间过长问题,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监督工作,严格控制办案周期,提升司法效率。建立健全超审限未结案件预警、通报、约谈和清理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间节点办理各项工作,运用“三大平台”加强案件在线实时监管,进行“优差双评”。特别是针对发现的典型问题进行专题分析,通过“解剖麻雀”,找准症结、精准施策,做到举一反三。召开上诉案件移送周期专题会、执行工作诸葛亮会等等,鼓舞士气、改进作风,群策群力,通过潜移默化的思想建设、队伍建设,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总之,全员全程发力,加快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为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贡献法院智慧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