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7条措施促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日期:11-27
河北日报讯(记者 米彦泽)11月1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7个方面27条具体措施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做大做优做强。
“近年来,我省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全省经济增长的主力军、吸纳就业的主渠道、财政税收的主来源,但是在发展中依然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省工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若干措施》,针对性地提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和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营造亲清政商关系、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等具体措施,为全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
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是促进经营主体良性竞争、安心发展的基础。如何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充分激发民营经济生机活力?
《若干措施》提出,放宽市场准入要求,所有行政审批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中介服务和技术性审查事项一律取消。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出台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必须经过公平竞争审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政府部门(含机关和事业单位)失信信息、信用承诺及履约践诺信息归集。支持市场化法治化重整,建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简单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和预重整制度、破产企业简易注销机制等。
对于民营企业不可或缺的资金、人才等要素,《若干措施》提出优化民营企业要素保障机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依托省金融服务平台构建民营企业融资便捷渠道,推广“信易贷”等服务模式,提高民营企业信用贷款比重。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强化审计监督,解决拖欠账款问题。完善人才流动机制和权益保障,大力培育产业工人队伍。建立政策沟通和直达快享机制,(下转第七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