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不少消费者反映,在电商平台购买商品后,部分配送员在派送快递包裹时,以各种理由拒绝送货上门或直接交付到代收点。有律师表示,此举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还应承担造成快递丢失、毁损的责任。
当前,网购已经成为人们习以为常的购物方式,但不少消费者也经常遇到家中无人收快递的尴尬。不经收件人同意,就把快递放入快递代收点或智能快递柜,这让收件人不得不下楼自取,对于一些腿脚不方便的老人也是一个负担。还有一些地方的快递柜公司从起初向快递公司单向收取寄存费,后逐渐开启“双向收费”,在向快递公司收取一部分费用的同时,面向消费者收取寄存费和逾期管理费,很多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被收取了费用。
《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诚然,快递投放到快递代收点或智能快递柜,客户上下班时顺手拿一下,于人于己都方便。但快递是否投放到快递代收点或智能快递柜,必须经得收件人同意。对收件人来说,是否愿意让快递员把包裹投放在快递代收点或智能快递柜,不应由快递企业决定,收件人应有自主选择的权利。
快递的“最后一公里”有了快递代收点或智能快递柜,快递员和收件人双方不必非要见面,只需电话联系即可,既方便又安全。但是,必须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也应该得到尊重。只有相互尊重、相互体谅,才能减少快递公司、代收点、快递柜企业、客户之间可能产生的摩擦和矛盾,保证快递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