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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修复”竟是骗局?
“1000一条,个人信用报告修复”“征信逾期不可怕,征信修复获新生”这种花钱“修复征信”的事你信吗?当前,互联网上、纸质宣传单上均出现过这种以“征信修复”“征信洗白”为关键词的中介广告,号称花钱就可以删除信用报告中的不良信息。
对此,人行廊坊市分行征信管理科科长高秀存提醒:征信领域不存在“修复”概念,所有声称是合法的、商业的、收费的“征信修复”都是骗局。
●案例
近日,张某因急需用钱向银行申请贷款,而个人信用报告中有3条信用卡逾期记录,直接影响到银行向其放款,张某情急之下找到了声称可以修复个人信用报告的中介机构电话,并通过微信向其转账3000元,在焦急等待了两个月后发现其信用报告中的逾期记录并未如愿删除,这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再联系中介的时候,则发现微信已被拉黑、对方电话也已停机。
●提示:“征信维权”要正规
个人信用报告出现争议,提出异议有正规渠道。《征信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不良记录,任何人都无权随意更改、删除,如果出现银行失误、不法分子盗用身份等特殊情况形成的不良记录,可以依法提出异议。
《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收到异议,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相关信息作出异议的标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经核查,确认相关信息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提供者、征信机构应当予以更正;确认不存在错误、遗漏的,应当取消异议标注;经核查仍不能确认的,对核查情况和异议内容应当予以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