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集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公告
日期:09-03
李玲梅:本机关办理关于李玲梅擅自开展医学美容活动案的行政处罚案件。由于你尚未履行我机关于2026年3月11日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的集卫医罚(2025)23号处罚决定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集卫催(2026)08号催告书,请于收到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缴纳罚没款人民币两万元整(20000元)、加处罚款人民币两万元整(20000元)。
李海龙:本机关办理李海龙在芮梵纳美容养生会所实施非法美容活动案的行政处罚案件,由于你尚未履行我机关于2026年3月11日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的集卫医罚(2025)34号处罚决定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集卫催(2026)03号催告书,请于收到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缴纳罚没款人民币三万六千元整(36000元)、加处罚款人民币三万六千元整(36000元)。
芮梵纳美容养生会所:本机关办理李海龙在芮梵纳美容养生会所实施非法美容活动案的行政处罚案件,由于你尚未履行我机关于2026年3月11日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的集卫医罚(2025)35号处罚决定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集卫催(2026)02号催告书,请于收到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缴纳罚没款人民币一万元整(10000元)、加处罚款人民币一万元整(10000元)。
张海婷:本机关办理关于张海婷擅自开展医学美容活动案的行政处罚案件,由于你尚未履行我机关于2026年3月11日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的集卫医罚(2025)50号处罚决定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集卫催(2026)06号催告书,请于收到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缴纳罚没款人民币人民币两万元整(20000元)、加处罚款人民币人民币两万元整(20000元)。
曹小利:本机关办理关于曹小利擅自开展医学美容活动案的行政处罚案件,由于你尚未履行我机关于2026年1月28日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的集卫医罚(2026)05号处罚决定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集卫催(2026)07号催告书,请于收到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缴纳罚没款人民币人民币两万元整(20000元)、加处罚款人民币人民币两万元整(20000元)。
罚款于公告送达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缴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满达大街支行。如收到催告书当事人仍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且无正当理由,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对催告书有异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收到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向集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陈述和申辩。
由于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章第二节第八十九条和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送达。本处罚决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集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集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