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批准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乌兰察布市水资源保护条例〉的决定》,由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2026年7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批准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乌兰察布市水资源保护条例〉的决定》,由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