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右前旗:34小时耐心调解 一起跨地域劳务纠纷就地化解
日期:07-08
●双方签署调解协议 平地泉司法所供图
□本报记者 李梦娜
近日,一起因拖欠运输劳务报酬引发的扣车纠纷,在察右前旗司法局平地泉司法所得到妥善化解。这起涉及异地当事人、争议点多、对立情绪强的纠纷,经过调解员近34小时的反复沟通与释法说理,最终达成一致协议,既帮务工人员追回了劳动报酬,也给双方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
据了解,半挂车司机樊某某通过招聘平台受雇于王某,承接煤炭、石料等货物运输业务。2026年5月18日至6月28日,樊某某按约定完成了全部运输工作,随后双方终止合作,但劳务报酬未能当天结算。6月29日,因多次索要薪资未果,樊某某将王某的营运半挂车自行扣留,当天上午主动前往平地泉司法所申请调解。
案件受理后,调解员第一时间核实案情、梳理争议焦点。经了解,樊某某是家庭唯一劳动力,父母患病、妻子全职照顾年幼子女,全家生活开支全部依靠他的运输收入,经济压力较大。而雇主王某身处外地,前期调解只能通过电话远程开展。双方核心分歧集中在两点:一是薪资金额,樊某某主张劳务报酬合计19500元,其中包含1000元约定奖励工资,王某对奖励工资不予认可;二是扣车责任,王某认为樊某某私自扣留营运车辆造成了停运损失,要求按每日1000元的标准赔偿,因此拒绝足额结算薪资。双方各执一词,调解初期陷入僵局。
针对双方的争议,调解员没有急于谈金额,而是先逐点释法析理,帮双方理清权责边界。调解员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告知:王某作为雇佣方,在劳动者完成约定工作后未及时结清劳务报酬,存在在先过错;同时也郑重提醒樊某某,私扣他人营运车辆已经超出合法维权的界限,属于自助行为过当,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讨薪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用违法的方式维权,最后自己也要担责,得不偿失。”
经过多轮远程疏导与反复劝解,双方逐步认清了各自行为的法律后果,对劳务报酬、停运损失的核算逐渐达成初步共识。就在此时,支付方式又成了新的分歧点:樊某某希望通过微信直接转账,确保薪资快速到账;王某则坚持通过货运平台代付,担心微信转账后平台再次自动划扣,造成重复支付。
为彻底打消双方顾虑,避免后续再生纠纷,调解员细化了整套调解方案,对结算顺序、支付方式、风险规避、多退少补规则逐一作出明确约定,创新设定了“平台代付优先、个人转账兜底”的双重支付保障机制,既保留了平台的合规结算流程,也明确了兜底支付的时限,同时增设违约责任条款,对双方形成法律约束。
最终,在调解员主持下,双方签署调解协议:王某应付樊某某劳务报酬18500元,抵扣前期预付工资2760元及车辆停运损失500元后,实际支付15240元;受雇运输期间车辆产生的违章记录,由樊某某自行处理。协议签署当晚,樊某某将被扣车辆完好返还王某,这起跨地域劳务与侵权纠纷顺利化解。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认可,樊某某也坦言,这次不仅拿回了工钱,也真正明白了维权不能冲动,凡事要守法律底线。
察右前旗司法局平地泉司法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起纠纷的处置,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治理中的具体实践。在日常劳资纠纷中,不少务工人员遇到欠薪时,容易情急之下采取扣车、堵门等过激手段,原本的受害方反而变成侵权方,平白增加自身法律风险。基层调解工作既要帮群众守住合法权益,也要做好普法引导,让更多人明白“维权不能越界”的道理。下一步,司法所将继续聚焦各类劳资、民事矛盾纠纷,依法依规化解争议,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辖区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