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清理“6.30”部分应付款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就下述债权债务事项公告。请债权人自公告首次发起日7日内,凭有效债权凭证及身份证明向对应债务人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务人将依法开展后续清偿,法律风险由债权人承担。
被拖欠企业:江苏铭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项目为医疗设备合同,拖欠金额52.58万元。
请以上债权人联系项目负责人或以下统一对接人。
联系人:齐浩
联系电话:18847443983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商务科技文化中心A1号楼三楼339
公告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日期: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