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让阅读从“一时热闹”变成“四季常青”
日期:04-21
□乌云夫
人间四月天,最是读书好时节。4月20日,我们迎来了首个全国“全民阅读活动周”。今年这个阅读周格外不一样——2026年是《全民阅读促进条例》正式实施的第一年,这意味着,“多读书、读好书”不再只是一句温和的倡导,而是一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家国大事”。
有人可能会问:读不读书,不是个人兴趣吗?还真不是。条例明确提出要保障公民的阅读权利,推动书香社会建设。说得直白点,阅读从“自己喜欢”变成了“社会要保障、政府要推动、大家要参与”的共同责任。乌兰察布能不能抓住这个契机,让全民阅读助力书香社会、文化强市建设,关键不在于再盖多少图书馆、再配多少书架,而在于把现有的网络“用”起来,把已有的品牌“亮”出来,把社会力量“聚”拢来,把书香氛围“造”起来。
这些年,乌兰察布在阅读设施上没少下功夫——覆盖城乡的阅读网络已经搭起来了,公共图书馆全市联网,实现了数据互通、资源共享,遍布嘎查村的草原书屋,藏书总量可观。但现实中,也有不少基层书屋的书“等人”等得落了灰,阅读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仍然存在。农牧民需要能致富的实用书,老年人需要看得清的大字书,青少年需要有童趣的绘本,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阅读权利也需要保障。如何让每一个群体都找到自己所需的书籍和合适的阅读方式,乌兰察布各级也有不少好的方式值得推广。如察右前旗图书馆,馆内十万余册图书均配备了专属“定位器”,彻底破解了读者“找书难”的痛点;化德县的“图书漂流机制”,让优质图书在村镇之间流动共享,大大提高了书籍利用率。为此,我市要充分运用好市图书馆现有的34TB电子资源,打出数字书屋、流动服务、志愿领读“组合拳”,让图书馆、草原书屋的书籍,在乌兰察布大地流动起来,解决阅读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乌兰察布已经连续多年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并培育了一批知名的阅读活动品牌,带动了全市多个年龄段、各个领域的群众参与到丰富多彩的阅读活动中来。4月20日,“阅见内蒙古 书香乌兰察布——传承乡土文脉·点亮书香之城主题阅读活动暨乌兰察布市全民阅读活动周”启动仪式在察右中旗举行,向全市各级发出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全民阅读全过程,让书香浸润千家万户,以阅读之力赋能全市精神文明建设与高质量发展的号召。民间组织白泉山书院,2015年成立以来开展了100多场线下活动,成为中国作家协会的文学志愿服务示范项目。市文联、作家协会等牵头组织的“作家进校园”活动,为无数少年播下热爱阅读、倾心写作的种子。这种“身边人带动身边人”的阅读方式最接地气、最有黏性。但品牌活动不能止于“节点造势”,更需“常态深耕”。应该进一步加强市县两级的阅读推广人队伍建设,让更多像白泉山书院这样的志愿力量成为阅读推广的“生力军”。要深入推进与本土文学创作、历史传承紧密关联的读书活动,推荐与家乡文化、历史、民俗、红色记忆相关的图书,让阅读成为人们认识家乡、热爱家乡的桥梁。
过去搞全民阅读,主要靠政府推动,现在要变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乌兰察布已经有了首创证券联合壹基金建设乡村图书馆的成功案例。可以进一步探索“政府补一点、企业捐一点”的模式,引导本地企业通过冠名赞助、捐建设施、参与志愿服务等方式支持阅读推广。同时,可以赋予实体书店更多公共阅读空间的功能,让书店成为城市阅读的“会客厅”。也可以把学校图书资源共享出来,推动中小学图书馆在寒暑假向社区开放,实现学校和公共阅读设施的“双向奔赴”,避免资源闲置。
条例的最终目标是让阅读成为市民的生活方式,而不是完成任务。要把阅读融入城市文化血脉,可将全民阅读纳入文明创建体系,在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考核里,纳入全民阅读的指标。以《乌兰察布日报》开设的“悦读”专栏为引领,继续加强媒体在全民阅读中的宣传引领作用,同时加大户外公益广告、社区阅读推荐志愿者等社会宣传力度,让“处处可读、时时可读”的理念深入人心。市妇联持续多年开展的亲子阅读活动,深受市民喜爱的事实说明,阅读正在从“个人行为”走向“家庭互动”。要鼓励每个家庭建起“小书房”“小书架”,让阅读成为家庭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一家人围坐读书成为习惯,当阅读从“任务”变成“享受”,书香社会才算真正落地。
《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的实施,给乌兰察布的全民阅读工作带来了东风。我们有基础、有条件、有能力、有信心在这场“法治阅读”的新赛道上跑出乌兰察布加速度、取得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