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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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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乌兰察布日报

乌兰察布:残疾人“两项补贴”怎么领?领多少?

日期: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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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7版:本土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社区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登记、发放工作本报记者 徐楠 摄

本报讯(记者 徐楠)“我想了解一下残疾人‘两项补贴’具体该如何申请,每年补贴的金额有多少。”3月9日,市民王先生拨打本报热线0474—8288590,咨询残疾人“两项补贴”的相关政策。

据王先生介绍,他四年前因突发疾病导致全身无法活动,经系统治疗后虽可起身,但左手、左脚神经受损,日常外出需依靠轮椅出行。“我现在虽然能活动,也一直在配合医生做康复治疗,但医生明确告知我已经落下了残疾。” 王先生说,受身体条件影响,他已无法外出务工,近期打算申领残疾证,想提前了解残疾人“两项补贴”的相关政策,希望能通过申领补贴缓解部分生活压力。

针对王先生咨询的问题,记者专程采访了乌兰察布市残疾人联合会,相关工作人员对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

据了解,残疾人“两项补贴”指的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要求,自2024年7月1日起,自治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自治区级指导标准,均从每人每月1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25元。各地需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制定不低于自治区级指导标准的本地补贴标准,同时作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确保残疾人及其家属知晓政策内容、申领程序和办理要求,协助残疾人便捷办理相关手续。

关于补贴申领对象,工作人员明确了两项补贴的具体范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领对象:具有乌兰察布市户籍,持有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家庭或本人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已纳入原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范围的一至四级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领对象:具有乌兰察布市户籍,持有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针对补贴申领的相关规则,工作人员也作出了详细说明:符合两项补贴申领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享受孤儿及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重度残疾儿童,仅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同时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已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此外,相关资格认定以对应职能部门数据为准:残疾等级、类别认定以当地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数据为准;是否属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困境儿童,以当地民政部门数据为准;是否属于原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当地乡村振兴部门数据为准;是否享受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以当地人社部门数据为准。

关于市民最关心的申领流程,市残联工作人员介绍,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 需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他委托人,均可代为办理申请事宜。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须持有效残疾人证,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市残联工作人员提示,有相关政策疑问的市民,可直接向户籍所在地的残联、苏木乡镇(街道)民政服务窗口咨询,以便准确了解办理要求,便捷完成申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