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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乌兰察布日报

乌兰察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集中管理公务用车维修及保险供应商公开征集公告

日期: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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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4版:要闻 广告       上一篇    下一篇

为规范公务用车保障管理,提升服务质效,乌兰察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现就公务用车维修、车辆保险服务供应商进行公开征集,建立合格供应商储备库,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踊跃报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项目

1.公务用车维修服务:含车辆日常保养、故障维修、配件更换、应急抢修等全流程服务,覆盖各类公务车型维修需求。

2.公务用车保险服务:含交强险、机动车商业保险等法定及必要险种服务,涵盖投保办理、理赔协助、保单维护等配套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须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电子卖场完成入驻登记;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专项资格条件

1.车辆维修供应商: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资质。

2.车辆保险供应商:须取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对应专项资质证书(维修资质/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资质文件需在有效期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或承诺函;

4.报名近期(公告期内)“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需完整体现查询主体、查询日期及无失信记录内容;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报名,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权限)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或线下报名方式,线上将所有报名材料电子版整理为压缩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主题须严格按格式注明“公务用车XX供应商全称”(XX填写维修/保险),邮件正文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线下将所有报名材料电子版(刻录光盘),纸质版密封加盖公章,送至乌兰察布市党政综合楼840室。封皮须严格按格式注明“供应商全称”(XX填写维修/保险),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13日18:00止(5个工作日受理,逾期不予接收);

3.联系人:刘立博

联系电话:17614745503

电子邮箱:wdzjgswglj@163.com

4.报名材料要求:材料需清晰完整、加盖公章位置明确,材料缺失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报名无效,征集方有权要求补充,逾期未补充的取消报名资格。

五、后续流程

1.资格审核:征集方将对供应商递交的报名材料的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必要时开展实地考察。

2.结果通知: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征集方将以邮件或电话形式统一通知,并下发正式征集文件。审核未通过的供应商将同步告知未通过原因。

3.响应文件递交:审核合格的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整理文件要求编制、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方式及评审要求,均以征集文件为准。

4.入库确定:征集方将依据响应文件评审结果,确定入库供应商名单。

六、其他说明

1.供应商提交材料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2.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供应商参与报名产生的一切成本自行承担;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乌兰察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如有疑问可在报名期内致电咨询。

乌兰察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