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乌兰察布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日期:01-19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乌兰察布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乌兰察布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1月20日在集宁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政协第五届乌兰察布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政协第五届乌兰察布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五届五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列席乌兰察布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它有关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政协第五届乌兰察布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五、审议通过政协第五届乌兰察布市委员会关于五届五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草案);
六、审议通过政协第五届乌兰察布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政治决议(草案);
七、审议通过政协第五届乌兰察布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五届六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草案);
八、确认有关人事事项的备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