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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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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乌兰察布日报

乌兰察布:城镇职工患有高血压能申报慢性病吗?

日期: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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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7版:本土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市民在医保大厅办理业务 本报记者 徐楠 摄

本报讯(记者 徐楠)“我听邻居说患有高血压也能够申请慢性病,不知道是不是真的。”1月12日,家住集宁区连馨苑小区的王女士拨打本报热线0474—8288590,询问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慢性病申报的相关问题。

王女士由于吃饭不规律、长期久坐,再加上每天熬夜刷短视频、玩游戏,这让她的生物钟完全紊乱,睡眠质量也越来越差。

“前几天我晚上加完班回到家,突然一阵剧烈的头痛。紧接着我就开始发晕,走路都觉得‘天旋地转’。第二天我去医院检查,量完血压后医生告诉我,我低压126mmHg,高压已经达到了200mmHg,被确诊为高血压,情况较为危险。”王女士说:“现在经过治疗和服用降血压的药物,我的高血压已经被控制住了。听邻居说高血压类疾病好像可以申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所以我想了解一下。”

带着王女士的疑问,记者从乌兰察布市医疗保障局业务大厅了解到,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实行分类管理,共设甲、乙、丙三类及大骨节病专项。

其中,甲类慢性病包括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的放化疗、器官移植的排异治疗、终末期肾病的透析治疗(包括血液透析和腹透)、重型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双向情感障碍、偏执型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严重精神发育迟缓)、布鲁氏杆菌、耐多药结核病、血友病、肺动脉高压、再生障碍性贫血、股骨头坏死、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肌无力。

乙类慢性病包括免疫缺陷病、帕金森综合征、糖尿病胰岛素治疗(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者)、冠心病植入支架或起搏器的药物治疗、肾病综合征、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类风湿病(活动期)、肝硬化。

丙类慢性病包括高血压三期(有心、脑、肾、视网膜病变、周围血管病并发症之一者)、脑出血意外所致的偏瘫恢复期治疗、肺原发性心脏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搭桥术后治疗、癫痫、脉管炎、银屑病、乙型病毒性肝炎(药物治疗)、强直性脊柱炎。

大骨节病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支付限额1000元,符合规定的费用统筹基金按75%比例支付。用药范围:硫磺氨基葡萄糖、碳酸钙。

乌兰察布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表示,市民需提交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近两年内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住院病历,慢性病审批通过后需准备一张二寸红底照片,到医保局办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