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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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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乌兰察布日报

集宁区:警惕高处失足风险 勿将护栏当健身器材

日期: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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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7版:本土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男子危险健身,用护栏当“平衡木” 本报记者 鲍娜 摄

□本报记者 鲍娜

近日,一名男子在集宁区老虎山公园广场平台上练习平衡动作,引发市民关注和讨论。现场目击者看到,该男子无视护栏上醒目的“禁止翻越 后果自负”红色警示标识,径直站上约1.2米高的护栏顶端,时而伸展双臂保持平衡,时而调整身体姿态,整个过程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

据拍摄者陈女士介绍,当天上午她路过该路段时,看到这名男子踩着护栏边缘,时而伸展手臂保持平衡,时而调整身体姿态,全程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护栏本身就不是健身设施,又高又滑,万一脚下打滑摔下来,后果不堪设想。”陈女士说,周围不少市民都停下脚步围观,大家纷纷劝说男子下来,但对方并未理会。

记者在现场走访时发现,该路段的护栏紧邻居民楼与绿化带,护栏高度约1.2米,下方是硬化地面与灌木,一旦坠落极易受伤。

附近商户王先生表示:“该男子并非首次在此处进行此类行为,几乎每周都能看到他在护栏上走动、拉伸,有时还会做跳跃动作,看着就让人提心吊胆。”

退休职工张师傅表示,自己也是健身爱好者,每天坚持锻炼,但他强调必须遵守公共规则。“公园、广场、健身步道都是专门为市民设置的锻炼场所,为什么非要去危险的地方逞能?这不仅是对自己不负责任,也可能误导他人,尤其是孩子。”

近年来,随着全民健身意识不断提升,群众参与体育锻炼的热情持续高涨。但与此同时,个别人员将桥梁、护栏、围墙等非开放区域当作“锻炼场地”,进行攀爬、倒立、走平衡等高风险活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尤其在冬季,路面湿滑、金属设施易结冰,跌落风险显著增加。

相关管理部门提醒,公共护栏属于安全设施,严禁攀爬、翻越。此类行为不仅违反相关规定,一旦发生意外,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广大市民应选择正规、安全的场所开展健身活动,增强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公共秩序,杜绝在护栏、桥梁、楼顶等危险区域进行任何形式的冒险行为。家长应加强儿童安全教育,防止模仿引发意外。健身的初衷在于强身健体,而文明与安全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前提。城市的公共空间需要每一位市民共同维护。唯有守规则、重安全、讲文明,才能让运动真正成为提升生活品质的健康方式,让城市更加和谐、有序、宜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