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电动车易“发火” 集宁区社区提醒居民须留心
日期:11-24
社区工作人员张贴楼道公约
小区电梯内张贴的安全提示标志 本报记者 徐楠 摄
本报讯(记者 徐楠)冬季天干物燥、气温走低,低温致电池性能下降、充电频次增加,电动车火灾隐患进入高发期。多地过往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市民敲响警钟。“冬天电池续航差,室外充不满,拿回楼道或家里充电更方便。”11月19日,佳美花园小区市民李鹏的表述,道出不少电动车车主的普遍心态。
记者在中心城区走访发现,许多市民对电动车安全问题存在侥幸心理,即使部分小区安装了电动车充电设备,大家也会认为在家中充电更合适。他们有的觉得外面的公共充电设备的花费比家里多,有的则担心在外面给电动车充电存在易丢失、电池损坏、影响使用年限等情况。
针对冬季电动车使用特点,记者从集宁区新体路街道团结路社区了解到,为了普及消防安全知识,社区积极行动,在辖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其中,针对冬季防火以及居民电动车保有量较高的情况,社区工作人员着重进行了排查,并为居民进行了安全知识普及。
“低温环境会直接影响电动车电池性能,再加上长时间充电,若使用不当极易引发安全事故。有电动车的市民应该规范给电动车充电的行为,大家应该选择在小区内的车棚或者是户外的集中充电点进行车辆停放和充电。大家要使用电动车的原装充电线为其充电,确保车与电池匹配、电池与充电器匹配,这样也能有效防止引发火灾。”团结路社区工作人员提醒,“严禁居民将电动车及电池带入住宅、楼道、电梯间等密闭空间充电,电动车随意停放在楼道、安全出口处,不仅堵塞消防通道,一旦发生火灾还会加速火势蔓延。同时,大家应该定期检查电池外观,若发现电池有鼓包、漏液、外壳破损等情况,需立即停止使用并联系正规厂家维修或更换。由于产品质量和违规改装、停当充电不规范等行为,电动车就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大家要遵守安全规范,摒弃侥幸心理,消除充电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