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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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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乌兰察布日报

集宁区:城乡居民如何领取养老保险金? 这份领取指南请收好

日期: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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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7版:本土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社区工作人员向居民介绍政策 本报记者 鲍娜 摄

□本报记者 鲍娜

“听说现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能按月领钱,我快60岁了,不知道自己能不能领?该怎么办手续呀?”随着城乡居民对养老保障关注度的提升,集宁区社会保险费征缴服务大厅及社区迎来不少咨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事宜的市民。记者就此采访了集宁区社会保险费征缴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梳理出详细的领取政策与办理流程。

据集宁区社会保险费征缴服务大厅工作人员介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领取条件有着明确规定,必须同时满足三个要求,才能按月享受养老待遇。首先,领取人需年满60周岁,年龄计算以身份证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不满60周岁的无法提前申请;其次,累计缴费年限需达到15年,这是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原则的基础,对于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市民,可在年满60周岁前一次性补缴至15年,补缴费用按对应年度的缴费标准执行,补缴后不影响待遇领取;最后,领取人需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这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等,若已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将无法重复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对于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领取手续,记者来到集宁区桥东街道龙湾社区详细了解具体办理流程。

龙湾社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到龄人员办理领取手续,关键是要提前准备好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社区提交申请。符合领取条件的市民,需在生日前一个月前往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办理领取手续,提前办理是为了确保社保部门有足够时间完成审核、信息录入等工作,避免因延误办理导致领取推迟。办理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复印正反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包含户籍首页和本人页,确保户籍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一致;缴费发票或缴费凭证,若市民缴费后未留存发票,可携带身份证到集宁区社会保险费征缴服务大厅查询缴费记录并打印凭证,缴费凭证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才有效;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若未办理社保卡或社保卡丢失、损坏,需先到指定银行办理或补办,社保卡是待遇发放的重要载体,务必确保卡片状态正常。

社区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到龄人员携带好个人材料,到社区填写《集宁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到龄人员待遇申请表》和《集宁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填写表格时,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地址、缴费年限、联系电话等,表格填写完成后,由社区工作人员核对材料与表格信息,确认无误后,市民签字确认即可。社区工作人员会将一式三份的表格及相关材料统一整理后,上报至集宁区社会保险费征缴服务大厅进行审核。

“原来办理手续这么简单,提前备齐材料,到社区跑一趟就能搞定,这下心里有数了!”了解完整个领取流程后,之前四处打听政策的市民王启利高兴地说:“我明年3月就满60周岁了,我得赶紧去准备相关材料,做好办理退休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