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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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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乌兰察布日报

集宁区人民检察院:“敬老月”送法上门,守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日期: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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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7版:本土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检察官宣传反诈知识 本报记者 马佳敏 摄

本报讯(记者 马佳敏)近日,集宁区人民检察院以“敬老月”为契机,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检察官们走进社区与养老机构,通过法治讲解、疑问解答等贴近生活的服务,让“检察蓝”成为守护老年群体权益的温暖底色。

活动当日,行政检察官走进社区与夕阳美老年公寓与老人们亲切拉家常,询问生活与健康状况,现场温馨融洽。交流中,检察官拿出《谨防养老诈骗 守护幸福晚年》宣传资料,结合案例讲解“保健品骗局”“投资理财陷阱”等常见养老诈骗类型与防范要点,提醒老人牢记“不轻信、不泄露、不转账”原则。老人们认真聆听,有的点头认同,有的记录要点。

政策宣讲环节,工作人员结合工作,解读养老保险、医疗保障等政策,讲解老年人享有的赡养权、财产自主权等法定权利。这时,一位老人面露愁容说:“我把积蓄借给邻居,说好半年还,一年了还没还,我现在看病正缺钱。”工作人员赶忙安慰:“大爷别急,借款合同成立,您有权要求还款。”随后,详细介绍收集证据、协商诉讼及申请法律援助的方法和流程。同时,介绍了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与流程,让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老人能获得免费法律帮助。

宣传讲解结束,检察官开展法律咨询援助活动。老人们纷纷提出遇到的法律问题,检察官耐心解答。

实际上,集宁区人民检察院对老年群体的关注远不止“敬老月”。今年1月,行政检察部门在办理多起老年人盗窃案时,重点关注到老年人犯罪背后的权益保障问题,自此对老年人群体的法治需求给予更多关注。今年6月,针对该问题,行政检察部门开展了两个主要活动。一方面,联合辖区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对高龄被不起诉人进行回访,并与社区工作人员沟通,建议在社会老龄化趋势下,多了解高龄群体的经济和身心状态,针对不同高龄困难群体,在提供共性化服务的同时给予针对性社会关怀。另一方面,与其他部门联合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双融双促”主题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老年人法律意识。

集宁区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部主任王佳楠说:“守护老年人权益是长期任务。我们将加强与多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做好普法宣传,强化养老服务机构管理,防范违法行为,为老人创造安全法治的生活环境,让老人们安享幸福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