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非遗手工+法治课堂,让普法变得更有趣
日期:10-22
●孩子们在金箔扇上绘制“拒绝欺凌”主题图案 本报记者 马佳敏 摄
本报讯(记者 马佳敏)10月19日,乌兰察布市图书馆一楼少儿阅览室内气氛热烈,一场由集宁区人民检察院与乌兰察布市图书馆联合举办的“携手护‘未’·共筑晴空”预防校园欺凌主题活动在此开展。
“同学们,什么是校园欺凌,有谁知道呀?”随着检察官曹燕青的提问,一只只小手便迫不及待地举了起来,现场气氛瞬间活跃起来。“我知道,校园欺凌就是别人欺负我!”八岁的李昂小朋友站起来,声音清脆又响亮。曹燕青微笑着点点头,接着引导道:“那要是遇到校园霸凌,我们该怎么办呢?”李昂毫不犹豫地回答:“应该告诉家长!”稚嫩却坚定的声音,赢得了现场一阵热烈的掌声。
活动紧密结合当前校园欺凌的现状、表现形式、危害后果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案例分析、情景互动、问答交流等生动形式,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如何识别欺凌行为、遭遇欺凌时应如何有效寻求帮助与自我保护、以及作为旁观者如何正确介入等实用知识。检察官的讲解不仅传递了法律知识,更着重引导孩子们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培养相互尊重、友善待人的品格,取得了良好的互动效果。
来自集宁区永安路小学二年级的史馥蓉认真听完讲解后说:“不能欺负别人,看到有人被欺负要勇敢帮忙。”家长郇云燕也感慨:“活动太有意义了,以前对校园欺凌了解少,现在知道影响大,以后会多关注孩子在校情况,教他保护自己。”
除了法律知识讲授,活动还设置非遗手工画——金箔扇体验环节。孩子们在专业老师指导下,在金箔扇上绘制“拒绝欺凌”主题图案。这一环节将法治教育与传统文化美育巧妙融合,让“反对欺凌、倡导友善“理念如春风化雨,滋润孩子心田。
“此次活动是集宁区检察院延伸检察职能、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有益实践,提升了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对校园欺凌的认识,增强了防范能力。”集宁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后续将深化与教育、文化等部门协作,探索未成年人普法教育新形式,推动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用检察力量为孩子们共筑法治晴空,让每个孩子都能在安全、和谐、友善环境中茁壮成长。”